
【遠洋集團:公司申請延期兩個月支付三筆美元票據應付利息】
7月26日晚間,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向債權人征求延期支付三只票據的利息。
公告提到,倘2024年票據的持有人未批準2024年票據發行人提呈的特別決議案,則2024年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可能會于2023年8月13日(即支付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間2024年票據應計利息的14天寬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發生,擔保人其他債務(包括2027年票據及2029年票據)項下的交叉違約條文可能會被觸發。
而2027年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可能會于2023年8月18日(即支付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8月4日期間2027年票據應計利息的14天寬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發生,2029年票據項下的違約事件可能會于2023年8月19日(即支付2023年2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期間2029年票據應計利息的14天寬限期的最后一天)之后發生,發行人及本公司其他現有債務項下的交叉違約條款可能會被觸發,發行人及本公司可能需立即進行公司重組。
截至目前,公司存續期債券規模243.06億元,債券只數14只,其中三只債券正在展期,展期金額為38億。
遠洋集團近期被國際評級機構連續下調評級。6月底,穆迪將遠洋集團公司家族評級下調至“Caa1”,展望為負面;惠譽下調遠洋集團的長期外幣發行人評級至“CCC+”,同時由于商業原因,評級已被撤銷。
【綠地控股:因未按期支付5%本金,2024年6月到期美元債自7月26日起停牌】
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告稱,由于發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息票率6.75%、2024年到期的5億美元票據于2023年6月25日到期應付的5%未償面額(2250萬美元),應發行人要求,本期票據將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時起在港交所暫停交易,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綠地控股在月前公布的今年第一季報,營、利雙雙下跌。其中營收788億,同比降低17%;扣非凈利潤12.7億,同比降低51%;歸母凈利潤 19億,同比降低21%;負債率仍處于87.5%的高水位線。
【惠云鈦業:債券持有人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比例變動達10%】
廣東惠云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東鐘鎮光及其一致行動人美國萬邦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減持進展告知函》,獲悉該等股東于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其持有的“惠云轉債”490,000張,占本次債券發行總量的10.00%。
點評:截至目前,公司存續期債券規模4.90億元,債券只數1只。
惠云鈦業發布的2023年一季度業績報告顯示:今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73億元,同比增長15.0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6.58萬元,同比減少98.4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虧損為225.22萬元。基本每股收益為0.0012元。
惠云鈦業在其業績說明會上表示:2022年我國經濟發展遇到多重因素沖擊,主要大宗商品、原材料價格階段性大幅增長,導致生產成本上升,同時鈦白粉行業受下游需求下降、市場供需矛盾累積等因素影響,銷售價格在下半年由強轉弱,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司的盈利水平。2023年,國內經濟環境趨于回暖,疊加政策等多方利好,鈦白粉下游需求有望觸底回升,公司將繼續千方百計抓好各項經營工作,切實實現公司的高質量發展。
2023年6月25日,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對廣東惠云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信用評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
【首開股份:因信息披露存在違規行為等問題,公司及有關責任人被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
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經查明,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行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對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李巖、時任總經理趙龍節、時任總會計師容宇予以通報批評。
點評:截至目前,公司存續期債券規模593.39億元,債券只數37只。
7月24日,上交所發布《關于對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對首開股份及主要責任人作出處分。
經查明,2023年1月30日,首開股份披露業績預告公告,預計2022年度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10億元至-15億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30億元至-35億元。
公告同時提示,由于公司尚未取得部分被投資企業2022年年度財務報告,參股企業投資收益可能對本次業績預告產生影響,具體影響數額存在不確定性,本次業績預告未經審計。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采用追溯重述法補提2021年度的存貨跌價準備等事項后,2022年實現歸母凈利潤-4.61億元,實現扣非凈利潤-22.69億元。
上交所指出,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實際的歸母凈利潤與預告數據差異達53.91%,且公司未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影響了投資者的知情權與合理預期。
【福晟國際:集團重組已于7月26日完成;清盤呈請已被駁回】
福晟國際集團2023年6月26日公告稱:茲提述(i)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日期為2023年3月23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法院于2023年3月23日作出命令,指示(其中包括)召開會計會議;(ii)本公司日期為2023年4月27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會計會議的通告;及(iii)本公司日期為2023 年5月1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會計會議的結果。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欣然宣布,根據當日的命令,法院已根局香港法例批準計劃(無需修訂)。于本公告日期,計劃尚未生效。計劃將于計劃的所有先決條件及使計劃生效所需的要求獲達成后生效。
【世紀陽光:債務重組計劃已獲香港特區法院批準】
7月26日,世紀陽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0509.HK)發布債務重組計劃進展更新公告。
茲提述世紀陽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i)日期為2023年4月27日之公布,內容有關建議重組涉及(除其他事務外)計劃及預重整計劃;及與稀鎂科技股份轉讓有關的須予披露交易;(ii)日期為2023年5月12日之計劃會議通知;及(iii)日期為2023年6月15日計劃會議的結果及批準計劃之公告。
wind數據顯示,世紀陽光目前存續一支海外債已違約,證券簡稱 7% SNR MTN 03/07/2020 SGD,發行日期2017年6月5日,違約日期2020年7月3日,違約金額1.02億新加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