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003021 證券簡稱:兆威機電 公告編號:2022-001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訊方式向各董事發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緊急通知。
2. 本次會議于2022年1月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
3. 會議應到7人,親自出席董事7人,其中現場出席董事3人,分別為:謝燕玲女士、葉曙兵先生、李平先生;通訊出席4人,分別為李海周先生、沈險峰先生、胡慶先生和周長江先生。
4. 會議由董事長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現場列席了本次會議。
5. 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
稿)及其摘要的議案》
為了強化激勵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經綜合評估、慎重考慮,公司擬對《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中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本次修訂是結合公司目前所處的市場環境和實際經營情況作出的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業績考核指標更具科學性與合理性。本次激勵計劃的修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一一業務辦理:股權激勵》《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會導致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會出現降低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說明公告》《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摘要》。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關聯董事葉曙兵先生和李平先生作為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參與對象,為本議案關聯董事,對該議案回避表決。
展開全文本議案以5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獲得通過。
本議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
為了強化激勵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經綜合評估、慎重考慮,公司擬對《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中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本次修訂是結合公司目前所處的市場環境和實際經營情況作出的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業績考核指標更具科學性與合理性。本次激勵計劃的修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 9 號一一股權激勵》《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不會導致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會出現降低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說明公告》《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關聯董事葉曙兵先生和李平先生作為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參與對象,為本議案關聯董事,對該議案回避表決。
本議案以5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獲得通過。
本議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擬定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15:30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議案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獲得通過。
三、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
4、《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
5、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1月10日
證券代碼:003021 證券簡稱:兆威機電 公告編號:2022-002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說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并于2021年2月2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公告文件。
為了強化激勵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經綜合評估、慎重考慮,并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擬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中關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說明等內容進行了修訂,本次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中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修訂前:
(3)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的考核年度為 2021-2023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對各考核年度的營業收入值 (A)進行考核,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行權比例(X)。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預留部分股票期權的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行權比例(X)如下:
■
注1:上述“營業收入”指標以經審計的年度報告披露數值為準;
注2:上述業績考核目標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業績預測和實質承諾。
若公司未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期權均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若公司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公司層面的行權比例即為業績完成度所對應的行權比例X。
修訂后:
(3)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的考核年度為 2021-2023年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對各考核年度的營業收入值 (A)進行考核,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行權比例(X)。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預留部分股票期權的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行權比例(X)如下:
■
注1:上述“營業收入”指標以經審計的年度報告披露數值為準;
注2:上述業績考核目標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業績預測和實質承諾。
若公司未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行權的股票期權均不得行權,由公司注銷。
若公司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公司層面的行權比例即為業績完成度所對應的行權比例X。
二、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中的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說明
修訂前:
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考核指標分為兩個層面,分別為公司層面業績考核、個人層面績效考核。
在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方面,公司綜合考慮公司歷史業績、未來戰略規劃以及行業特點,為實現公司未來高質量和穩健發展與激勵效果相統一的目標,選取營業收入作為考核指標。經過合理經營預測并兼顧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公司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設置的營業收入分為兩個等級,其中觸發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最低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4億元、17億元和20億元;目標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較高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5億元、18億元和21億元。該指標的設置綜合考慮了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以及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歷史業績、公司未來發展戰略規劃和預期,是對公司未來經營規劃的合理預測并兼顧了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
除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外,公司對個人還設置了嚴密的績效考核體系,能夠對激勵對象的工作績效作出較為準確、全面的綜合評價。公司將根據激勵對象績效考評結果,確定激勵對象個人是否達到行權條件。
綜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體系具有全面性、綜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標設定具有良好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同時對激勵對象具有約束效果,能夠達到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目的。
修訂后:
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考核指標分為兩個層面,分別為公司層面業績考核、個人層面績效考核。
在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方面,公司綜合考慮公司歷史業績、未來戰略規劃以及行業特點,為實現公司未來高質量和穩健發展與激勵效果相統一的目標,選取營業收入作為考核指標。經過合理經營預測并兼顧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公司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設置的營業收入分為兩個等級,其中觸發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最低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4億元、14億元和17億元;目標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較高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5億元、15億元和18億元。該指標的設置綜合考慮了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以及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歷史業績、公司未來發展戰略規劃和預期,是對公司未來經營規劃的合理預測并兼顧了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
除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外,公司對個人還設置了嚴密的績效考核體系,能夠對激勵對象的工作績效作出較為準確、全面的綜合評價。公司將根據激勵對象績效考評結果,確定激勵對象個人是否達到行權條件。
綜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體系具有全面性、綜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標設定具有良好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同時對激勵對象具有約束效果,能夠達到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目的。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中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修訂前:
(3)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的考核年度為2021-2023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對各考核年度的營業收入值(A)進行考核,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解除限售比例(X)。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解除限售比例(X)如下:
■
注1:上述“營業收入”指標以經審計的年度報告披露數值為準;
注2:上述業績考核目標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業績預測和實質承諾。
若公司未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回購注銷。
若公司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公司層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為業績完成度所對應的解除限售比例X。
修訂后:
(3)公司層面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的考核年度為2021-2023三個會計年度,每個會計年度考核一次,對各考核年度的營業收入值(A)進行考核,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解除限售比例(X)。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
單位:億元
■
根據上述指標的每年對應的完成情況核算公司層面解除限售比例(X)如下:
■
注1:上述“營業收入”指標以經審計的年度報告披露數值為準;
注2:上述業績考核目標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業績預測和實質承諾。
若公司未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計劃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回購注銷。
若公司達到上述業績考核指標的觸發值,公司層面的解除限售比例即為業績完成度所對應的解除限售比例X。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中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說明
修訂前:
(5)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說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考核指標分為兩個層面,分別為公司層面業績考核、個人層面績效考核。
在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方面,公司綜合考慮公司歷史業績、未來戰略規劃以及行業特點,為實現公司未來高質量和穩健發展與激勵效果相統一的目標,選取營業收入作為考核指標。經過合理經營預測并兼顧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公司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置的營業收入分為兩個等級,其中觸發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最低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4億元、17億元和20億元;目標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較高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5億元、18億元和21億元。該指標的設置綜合考慮了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以及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歷史業績、公司未來發展戰略規劃和預期,是對公司未來經營規劃的合理預測并兼顧了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
除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外,公司對個人還設置了嚴密的績效考核體系,能夠對激勵對象的工作績效作出較為準確、全面的綜合評價。公司將根據激勵對象績效考評結果,確定激勵對象個人是否達到解除限售條件。
綜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體系具有全面性、綜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標設定具有良好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同時對激勵對象具有約束效果,能夠達到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目的。
修訂后:
(5)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說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考核指標分為兩個層面,分別為公司層面業績考核、個人層面績效考核。
在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方面,公司綜合考慮公司歷史業績、未來戰略規劃以及行業特點,為實現公司未來高質量和穩健發展與激勵效果相統一的目標,選取營業收入作為考核指標。經過合理經營預測并兼顧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公司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置的營業收入分為兩個等級,其中觸發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最低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4億元、14億元和17億元;目標值是公司2021-2023年設定的較高經營目標,即各考核年度營業收入分別不低于15億元、15億元和18億元。該指標的設置綜合考慮了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以及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歷史業績、公司未來發展戰略規劃和預期,是對公司未來經營規劃的合理預測并兼顧了本激勵計劃的激勵作用。
除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外,公司對個人還設置了嚴密的績效考核體系,能夠對激勵對象的工作績效作出較為準確、全面的綜合評價。公司將根據激勵對象績效考評結果,確定激勵對象個人是否達到解除限售條件。
綜上,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體系具有全面性、綜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標設定具有良好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同時對激勵對象具有約束效果,能夠達到本次激勵計劃的考核目的。
五、關于調整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及合理性說明
2021年公司制定股權激勵計劃時,設置公司層面考核指標是基于公司2020年營業收入因受手機全面屏運用技術市場變化影響,同比2019年大幅下降的情況下,以恢復營收增長為目的。2021年因受海外疫情反復、芯片短缺、歐美對5G技術圍堵影響的顯現等因素影響,導致公司2021年存量業務減少,新增業務增速不及預期。在公司管理層帶領下,全體員工特別是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業務)骨干們充分發揮自主能動性,共克時艱,基本保證2021年營業收入與2020年營業收入相近。按照原定的2022年股權激勵公司層面業績指標,2022年達標值較2021年實績增長55%-60%,鑒于目前通過對已知信息的分析,此考核指標達成概率較低,這將打擊核心團隊的積極性并影響員工的穩定性,與公司推出股權激勵計劃的初衷背離,不利于發揮股權激勵作用,不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為了更好地保護股東權益,尤其是對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公司經審慎考慮,綜合考慮了宏觀環境、疫情影響、團隊人員穩定性以及公司未來的發展規劃等相關因素,并結合“自愿參與、風險自擔、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實施原則,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作出了適當調整。
公司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2022年和2023年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導致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會出現降低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的情形,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六、其他說明
除上述修訂外,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其他內容不變。公司對《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中與上述表述相關的部分內容進行同步修訂。更新后的《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 及 相 關 文 件 詳 見 巨 潮 資 訊 網(http://www.cninfo.com.cn)。
七、本次修訂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本次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修訂是結合公司目前所處的市場環境和實際經營情況作出的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業績考核指標更具科學性與合理性,本次修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 9 號一一股權激勵》《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求,有利于對公司員工形成長效激勵機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會導致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會出現降低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八、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金誠同達(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所涉調整部分公司業績考核指標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1月10日
證券代碼:003021 證券簡稱:兆威機電 公告編號:2022-003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于2022年1月8日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提請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同意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屆次: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會議召集人: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三)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定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15:30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會議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30開始。
2、網絡投票時間:
①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網絡投票時間:2022年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時間:2022年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五)會議的召開方式:
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六)股權登記日:
2022年1月20日。
(七)會議投票方式
(1)現場投票:股東本人出席現場會議或者通過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現場會議。
(2)網絡投票:股東在本公告公布的時間內,登錄深交所交易系統或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進行表決。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結果為準。
(八)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2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九)會議地點
深圳市寶安區燕羅街道燕川社區燕湖路62號辦公樓1號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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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以上提案所涉內容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公司登載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2、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議案1.00、2.00涉及中小投資者利益,故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將及時公開披露(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3、特別決議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議案1.00、2.00屬于特別決議議案,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含本數)通過。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議案1.00、2.00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謝偉群、共青城聚兆德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三、提案編碼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對應“提案編碼”一覽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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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個人股東持證券賬戶卡和本人身份證登記;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委托人證券賬戶卡進行登記。
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的證券賬戶卡及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包括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委托法人股東的證券賬戶卡、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包括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依法出具并加蓋法人股東印章的書面委托書(委托人為合伙企業股東的,應加蓋合伙企業印章并由執行事務合伙人蓋章或簽字)。
股東可憑以上證件采取信函方式、傳真方式或電子郵件方式辦理登記(須在2022年1月24日下午16:30時前送達、傳真或發送郵件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郵戳為準),不接受電話登記。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委托書至少應當在大會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備置于公司證券部。
2.登記時間:
2022年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記地點:公司證券部。
4.受托行使表決權人需登記和表決時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東賬戶卡復印件。
(2)委托人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
(3)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
(4)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注意事項:
(1)為配合當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關安排,公司建議各股東及股東代表采用網絡投票方式參加本次股東大會;
(2)請擬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確保個人健康碼是綠碼并且行程碼顯示最近14天沒有去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請佩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健康出行。
(3)請擬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于會議開始前一個小時內到達會議地點,做好出席登記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配合會場要求接受體溫檢測等相關防疫工作。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一。
六、其他事項
1.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55-27323929
傳真:0755-27323949(傳真函上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
電子郵箱:zqb@szzhaowei.net
聯系人:邱澤戀
2.會期半天,與會人員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七、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1月10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3021”,投票簡稱為“兆威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對于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 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2年1月26日的交易時間,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1月26日(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9:15,結束時間為2022年1月26日(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授權委托書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以下議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見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決權:(若無明確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人(簽名/蓋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證券賬戶: 被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數:
附注:
1.本授權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2.單位委托須加蓋單位公章;
3.授權委托書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證券代碼:003021 證券簡稱:兆威機電 公告編號:2022-004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訊方式向各監事發出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緊急通知。
2. 本次會議于2022年1月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
3. 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甄學軍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會秘書邱澤戀女士列席了本次會議。
4. 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
稿)及其摘要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審議程序和決策合法、有效。本次激勵計劃的修訂與實施是結合公司目前所處的市場環境和實際經營情況作出的適當調整,調整后的業績考核指標更具科學性與合理性,本次修訂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求,有利于對公司員工形成長效激勵機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會導致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會出現降低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說明公告》《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摘要》。
本議案以3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獲得通過。
本議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
辦法(修訂稿)的議案》
經審議,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旨在保證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調整后的業績考核指標更具科學性與合理性,本次修訂符合公司實際經營需求,有利于對公司員工形成長效激勵機制,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不會導致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除限售的情形、不會出現降低行權價格或授予價格的情形,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說明公告》《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
本議案以3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獲得通過。
本議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1、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22年1月10日
證券代碼:003021 證券簡稱:兆威機電 公告編號:2022-005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主動承諾
增加鎖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載了《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的修訂說明公告》《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摘要》《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葉曙兵先生和李平先生、高級管理人員左梅女士分別持有公司股權激勵限售股18,720股;高級管理人員周海先生和邱澤戀女士分別持有公司股權激勵限售股11,520股。
基于對公司未來穩健發展的信心,公司董事葉曙兵先生、董事李平先生、高級管理人員左梅女士、高級管理人員周海先生、高級管理人員邱澤戀女士作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被激勵對象自愿承諾:
若本次關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調整的相關議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對于根據修訂后的公司層面業績考核指標所對應的本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該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起鎖定12個月。
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的業績考核指標能否達成具有不確定性,所以能否解除限售以及解除限售的比例具有不確定性,最終以實際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數量及比例為準。
三、備查文件
1、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承諾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