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3、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修改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A、現場會議日期和時間: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45
B、網絡投票時間為:2022年1月10日9:15一2022年1月10日15:00;其中:
①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2年1月10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10日下午15:00。
2、現場會議地點:浙江省海寧市海洲街道學林街1號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3、會議方式:現場會議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錢志達先生
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議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包括代理人)2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為502,460,839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56,084,109股(已扣除回購股份數量)的47.5777%。
2、現場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4名,代表股份數為472,497,83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7405%。
3、根據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數據,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共16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29,963,00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8372%。
4、參加現場會議及網絡投票的中小投資者股東及股東代表(包括代理人)16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為29,963,00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8372%。
展開全文5、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現場會議。
三、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
29,662,501股贊成,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9971%;300,500股反對,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29%;0股棄權,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關聯股東錢志達、錢志明、錢柳華、王程磊回避表決,共472,497,838股回避表決。
其中,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單獨計票結果如下:
同意29,662,50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8.9971%;反對300,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29%;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本議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2、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
29,657,501股贊成,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9804%;305,500股反對,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196%;0股棄權,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關聯股東錢志達、錢志明、錢柳華、王程磊回避表決,共472,497,838股回避表決。
其中,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單獨計票結果如下:
同意29,657,50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8.9804%;反對305,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196%;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本議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3、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
29,657,501股贊成,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9804%;305,500股反對,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196%;0股棄權,占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關聯股東錢志達、錢志明、錢柳華、王程磊回避表決,共472,497,838股回避表決。
其中,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單獨計票結果如下:
同意29,657,501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8.9804%;反對305,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196%;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本議案已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上海市廣發律師事務所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關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