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董監高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董事、財務總監王華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26,817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856%;董事、副董事長杜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8,845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724%;公司副總經理汪志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6,958 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 0.197%;公司副總經理李翔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479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 0.099%;公司副總經理耿安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90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097%;公司副總經理馬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581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092%;公司董事會秘書易華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834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 0.076%;公司監事吳宇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797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013%。上述股份均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該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因個人資金需求,王華標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229,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0.191%;杜斌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190,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0.158%;汪志明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50,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0.042%;李翔宇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27,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 0.023%;耿安鋒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29,225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0.024%;馬濤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27,645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0.023%;易華榮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22,000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0.018%;吳宇珺先生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數量不超過 3,949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不超過0.0033%。
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減持期間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減持期間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窗口期,則停止減持股份。若減持期間公司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將進行相應調整。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王華標先生、杜斌先生、汪志明先生、李翔宇先生、耿安鋒先生、馬濤先生、易華榮先生及吳宇珺先生發來的《減持計劃告知函》,現將有關減持計劃情況公告如下: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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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高上市以來未減持股份。
展開全文注:以上股東及董監高自上市以來未減持其個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通過員工持股平臺永新縣嘉宜和管理咨詢中心(有限合伙)減持其間接持有的股份的情形,詳情可參見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關于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20-027)及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的《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提前終止減持計劃暨股份減持結果公告》(公告編號:2021-010)。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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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 □否
根據《嘉必優生物計劃(武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上述計劃減持主體對其持有的發行前股份作出承諾如下:
“(1)本人將嚴格履行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股票鎖定承諾,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議由嘉必優回購本人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進行權益分派等導致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發生變化的,本人仍將遵守上述承諾。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如實并及時申報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上述承諾期限屆滿后,每年轉讓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離職后六個月內,不轉讓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的,該等股票的減持價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時的發行價。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除權、除息調整。
(3)發行人上市后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或者上市后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于發行價,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除權、除息調整。
(4)在上述承諾履行期間,本人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不影響本承諾的效力,在此期間本人仍將繼續履行上述承諾。”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屬于上市時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減持首發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擬減持首發前股份的情況 □是 √否
四、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系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因個人資金需求進行的減持,與公司經營情況無關。本次減持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情況產生重大影響。在減持期間內,股東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數量和減持價格等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股東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承諾的要求,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嘉必優生物技術(武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