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支持市場主體外匯風險管理有關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具備資格銀行可向合作銀行提供相應產品資格的人民幣對外匯合作衍生品業務服務,包括合作遠期結售匯、合作外匯掉期、合作貨幣掉期。符合《銀行合作辦理外匯衍生品業務細則》要求的合作銀行可按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開展合作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
11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支持市場主體外匯風險管理有關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具備資格銀行可向合作銀行提供相應產品資格的人民幣對外匯合作衍生品業務服務,包括合作遠期結售匯、合作外匯掉期、合作貨幣掉期。符合《銀行合作辦理外匯衍生品業務細則》要求的合作銀行可按規定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開展合作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