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提案被否決。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為湖北雙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會議和網投投票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場會議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14:45開始、由董事長汪萬新先生主持,互聯網投票時間為9月28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交易系統投票時間為9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本次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數為17人,代表股份數量8,405,00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109%。中小投資者代表股份數量8,405,00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109%。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數共0人,代表股份數量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律師出席或列席了股東大會。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議案1、《放棄財務公司股權之優先購買權的關聯交易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8,405,007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8,405,007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事務所是上海市錦天城(武漢)律師事務所,出席現場會議的律師為方偉、彭磊律師。律師出具的結論性意見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湖北雙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