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002390 證券簡稱:信邦制藥 公告編號:2021-086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通知情況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8月27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關于召開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1)及《關于召開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編號:2021-084)。
2、會議召集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3、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安懷略先生
4、會議時間:2021年9月14日 下午14:40
5、會議地點: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新添大道與航天大道交匯處科開1號苑15樓會議室
6、股權登記日:2021年9月8日
7、召開方式:現場書面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8、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9、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提供征集投票權,獨立董事董延安先生作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報告書》(公告編號:2021-082)。在本次投票權征集期間(即2021年9月9日至9月10日),未有股東將投票權委托給征集人獨立董事董延安先生。
二、會議出席情況
展開全文(一)出席會議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47人,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為902,987,081股,占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6.4535%。具體為:
1、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為491,602,078股,占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5.2901%。
2、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股東共41人,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為411,385,003股, 占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1.1634%。
(二)中小投資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出席會議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股東及中小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39人,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為35,608,459股, 占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319%。具體為:
1、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本次會議無現場出席的中小股東及中小股東授權委托代表人。
2、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中小股東共計39人,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為35,608,459股, 占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31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三、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采用現場書面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經與會股東審議并通過了:
1、《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02,986,681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00%;反對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同意35,608,05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89%;反對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11%。
該議案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2、《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孔令忠女士、陳船女士、盧亞芳女士、肖婭筠女士作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已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900,654,981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366%;反對1,473,9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34%。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同意34,134,55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5.8608%;反對1,473,9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392%。
該議案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3、《關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孔令忠女士、陳船女士、盧亞芳女士、肖婭筠女士作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已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900,654,981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366%;反對1,473,9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634%。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同意34,134,55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5.8608%;反對1,473,9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1392%。
該議案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4、《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孔令忠女士、陳船女士、盧亞芳女士、肖婭筠女士作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已回避本議案的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900,743,881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8465%;反對1,385,0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535%。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
同意34,223,45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6.1105%;反對1,385,0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8895%。
該議案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四、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經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委派律師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目錄
1、《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關于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390 證券簡稱:信邦制藥 公告編號:2021-087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
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1年8月24日,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并于2021年8月26日公告了《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 “本激勵計劃”)及其摘要。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詢,公司對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在草案公告前6個月內(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8月25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范圍及程序
1、核查對象為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
2、本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本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8月3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和《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本激勵計劃自查期間,除下列核查對象外,其余核查對象在上述期間內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1、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
在自查期間,共有2名內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股票行為,其利用自有資金交易公司股票行為發生在知悉本激勵計劃日期前,完全基于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自行判斷而操作,與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無關,不存在利用本激勵計劃相關內幕信息進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其買賣公司股票的具體情況如下:
注:賴尚陽于2021年7月15日起被選舉為公司監事,高文林于2021年7月15日起被聘任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均晚于上述2人買賣公司股票行為發生之時。
2、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
在自查期間,共有36名激勵對象存在股票交易行為,上述激勵對象在自查期間進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個人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獨立判斷而進行的操作,其在買賣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亦未通過內幕信息知情人獲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勵計劃相關內幕信息進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內幕信息管理的相關制度;本激勵計劃的策劃、討論等過程中已按照上述規定采取了相應保密措施,限定接觸到內幕信息人員的范圍,對接觸到內幕信息的相關公司人員及中介機構及時進行了登記;公司在本激勵計劃公告前,未發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本次核查對象中的37人(1名內幕信息知情人為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系基于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自行判斷而進行的操作,與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無關。在本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公司不存在內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特此公告。
貴州信邦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