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15:00。
(2)網絡投票時間:2021年9月13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年9月13日9:15至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股權登記日:2021年9月8日。
3、會議地點:大連市民主廣場8號大連船舶麗灣大酒店。
4、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侯郁波先生
7、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公司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40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91,392,782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4172%,其中中小投資者37名,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 28,021,732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634%。
1、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3人,其中有表決權的股份 263,371,050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8.4538%。
2、網絡投票情況
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37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 28,021,732 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634%。
展開全文3、公司董事、監事出席了本次會議,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增補公司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288,963,55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99.1663%;反對 2,429,23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8337%;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如下:同意 25,592,5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91.3309%;反對 2,429,232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8.6691%;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0%。
2、審議通過《關于增補公司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288,963,55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99.1663%;反對 2,360,73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8102%;棄權 68,50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0235%。
其中,中小投資者的表決情況如下:同意 25,592,5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91.3309%;反對 2,360,732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8.4246%;棄權 68,500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中小投資者所持股份的0.2445%。
3、審議通過《董事會議事規則》
表決結果:同意 288,963,55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99.1663%;反對 2,360,73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8102%;棄權 68,50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0235%。
4、審議通過《監事會議事規則》
表決結果:同意 288,963,55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99.1663%;反對 2,360,73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8102%;棄權 68,50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0235%。
5、審議通過《利潤分配管理制度》
表決結果:同意 289,032,050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99.1898%;反對 2,360,73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8102%;棄權0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額的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2、律師名稱:邵鍇、李鍇
3、結論性意見: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大連晨鑫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出具的《關于大連晨鑫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備注:本公告中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大連晨鑫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