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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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據《華夏恒融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約定,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截止基準日,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最低分紅比例計算的每10份華夏恒融債券應分配金額為0.286元。
2與分紅相關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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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21年9月8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3.1權益登記日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3.2投資者通過任一銷售機構按基金交易代碼提交的分紅方式變更申請,只對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指定交易賬戶下的基金份額有效,并不改變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如投資者希望變更該銷售機構其他交易賬戶或其他銷售機構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碼通過各銷售機構交易賬戶逐一提交變更分紅方式的業務申請。
3.3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查詢分紅方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或希望變更分紅方式的,請于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到銷售網點或通過電子交易平臺辦理變更手續。本次分紅方式將以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4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本基金銷售機構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
旗下基金投資關聯方承銷證券的公告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等規定,在履行規定審批程序并經基金托管人同意后,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參與了金三江(肇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三江”)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網下申購。本公司控股股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金三江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金三江本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8.09元/股,由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有效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參與金三江本次發行網下申購的相關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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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