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超過15層的高層建筑,應采用樓梯間多點送風的方式,送風口的服務半徑不宜大于10層;
2??直灌式加壓送風系統的送風量宜比計算數值或表3.4中的送風量增加20%,加壓送風口不宜設在首層。
3.7??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全壓,除計算的不利環路阻力損失外的余壓值應符合下列要求:?1??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40~50Pa;
2??防煙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封閉避難層(間)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30Pa;
3??人民防空工程避難走道的前室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應為25~30?Pa;
一、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1)?無直接自然通風,且長度超過20米的內走道或雖有直接通風,但長度超過60m的內走道。?(2)?面積超過10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上無窗房間或固定窗的房間。?(3)?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或凈空高度超過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開窗進行自然排煙的房間外,各房間總面積超過200㎡或一個房間面積超過50㎡,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13、排煙風機的風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擔負一個防煙分區排煙或凈空高度大于6.0m的不劃防煙分區的房間時,應按每平方米面積不少于60?m3
/h計算(單臺風機排煙量應不少于7200m3
/h。
(2)?擔負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煙分區排煙時,應按防煙分區面積每平方米不少于120?m3
/h計算。?(3)?中庭體積少于17000㎡時,其排煙量按其體積的6次/h換氣計算;中庭體積大于17000㎡時,其排煙量按其體積的4次/h換氣計算;但排煙量不應小于102000?m3
/h。
(4)?帶裙房的高層建筑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當裙房以上部位利用可開啟外窗進行自然排煙,裙房部分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時,其前室或合用前室應設置局部機械排煙設施,其排煙量按前室每平方米不少于60?m3
/h計算。?14、機械排煙口設置位置
(1)?應設在柵頂上或靠近頂棚的墻體上。
(2)?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少于1.00?m,排煙口平時關閉;并應設有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
(3)?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遠點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m。在排煙支管上應設有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能自行關閉的排煙防火閥。
(4)?走道的機械排煙系統宜豎向設置;房間的機械排煙系統宜按分區設置。
亞太防排煙風管系統 玻鎂耐火風管 耐火防火包覆
一、當獨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樓梯間可不設置防煙系統:?1)采用敞開的陽臺或凹廊;2)設有兩個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且獨立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兩個外窗面積分別不小于3.0m2。二、當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僅有一道門連通走道時,且其機械加壓送風口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墻面時,樓梯間可采用自然通風系統;當機械加壓送風口未設置在前室的頂部或正對前室入口的墻面時,樓梯間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三、當防煙樓梯間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風時,不具備自然通風條件的裙房的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且獨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風口的設置方式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