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許可證
(1)現場鑒定評審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會議、現場巡視、分組審查、情況匯總、交換意見、總結會議等;
(2)現場鑒定評審工作中,發現申請單位的實際資源條件或者產品不能滿足已受理許可范圍的相應要求的,經申請單位書面申請、鑒定評審組確認后,可以按照減少許可子項目或者降低許可級別后的范圍進行鑒定評審,并且在鑒定評審報告中說明;現場鑒定評審時,申請單位提出增加許可子項目、提高許可參數級別或者其他情形使發證機關改變的,應當按照本規則3.2條的要求重新申請;
(3)現場鑒定評審工作結束時,鑒定評審組應當將發現的問題向申請單位通報;現場不能完成整改的,雙方應當簽署《特種設備鑒定評審工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鑒定評審組在備忘錄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4)鑒定評審組應當將鑒定評審情況作出記錄。


特種設備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設備許可證:
(1)工程師,具有工程師職稱和GA類壓力管道安裝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
(2)配備工藝、材料、焊接、檢驗、無損檢測、管道防腐蝕補口、理化檢驗、設備管理(包括檢驗與試驗裝置,下同)、清管掃線等過程的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其中無損檢測質量控制系統責任人員應當具有射線檢測或者超聲檢測Ⅲ級資格;
(3)配備有管道安裝工程、機械、焊接、金屬材料等的技術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0 人(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 人);
(4)配備與各項工序檢驗相適應的檢驗人員,其中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5)GA1級壓力管道施工的焊工,應當具有GA2級壓力管道施工工作經歷,每2年至少進行1次培訓且成績合格。





特種設備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設備許可證
試制造樣品的設計參數應當具有代表性,制造工藝應當覆蓋申請產品范圍。焊接鍋爐的制造工藝應當包括成形、焊接、無損檢測、理化檢驗和耐壓試驗過程,級鍋爐產品還應當有熱處理過程。
如果1臺試制造成品和1臺在制品不能完全包括前款要求的制造工藝,可以通過增加試制造樣品來達到對所有制造工藝的覆蓋。
鑄造類等非焊接鍋爐的制造工藝應當包括鑄件組裝、耐壓試驗及其他必要的制造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