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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體滅火系統是指滅火劑以氣體或液體狀態存貯于壓力容器內,滅火時以氣體(包括蒸汽、氣霧)狀態噴射作為滅火介質的滅火系統,是傳統的四大固定式滅火系統(水、氣體、泡沫、干粉)之一,被廣泛應用計算機房、通訊基1站、高低壓配電室、檔案館、儲能集裝箱、工業除塵設備、涂裝噴漆房等防護區。常見的氣體滅火系統有七氟丙烷滅火系統、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火探管滅火系統等,氣體滅火系統的選擇也會根據不同的防護區來進行設計選擇。
《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3中的一般規定
1. 氣體滅火系統的調試應在系統安裝完畢,并宜在相關的火災報警系統和開口自動關閉裝置、通風機械和防火閥等聯動設備的調試完成后進行。
2. 調試項目應包括模擬啟動試驗、模擬噴氣試驗和模擬切換操作試驗,并應按規定填寫施工過程檢查記錄。調試完成后應將系統各部件及聯動設備恢復正常狀態。
3. 氣動驅動裝置的管道安裝后應做氣壓嚴密性試驗,并合格。
4. 滅火劑輸送管道安裝完畢后,應進行強度試驗和氣壓嚴密性試驗, 并合格。
氣體滅火系統防護區基本要求:
1、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宜低于0.25h。
此要求是需要防護區的圍護結構必須能夠抵御初期火災,使得滅火劑在防護區內在一定的時間內維持足夠的濃度,達到浸漬時間要求。
2、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氣體滅火系統噴放時,防護區開口均自動關閉,防護區內壓強增加,必須能承受一定的壓強。防護區的泄壓面積的計算公式,就是以防護區圍護結構能承受的允許壓強為基礎計算的。
3、噴放滅火劑前,防護區內除泄壓口外的開口應能自行關閉。
對防護區的封閉要求是全淹沒滅火的必要技術條件,因此不允許除泄壓口之外的開口存在,防護區開口包括門、窗、防火閥等都必須自動關閉。
自動生產線上的工藝開口,也應做到在滅火時停止生產、自動關閉開口。
4、滅火后的防護區應通風換氣,地下防護區和無窗或設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宜設在防護區的下部并應直通室外。通信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的通風換氣次數應不少于每小時5次。
目前的氣體滅火劑都較空氣重,因此排風口宜設在防護區的下部,排風口應該直通室外,不具備條件的場所,必要時必須增加排風管。對于地上防護區,當防護區有開啟的外窗時,可根據情況確定是否設置機械排風裝置。
通信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經常有人員出入,且設備重要,因此通風換氣次數應不少于每小時5次。
5、防護區應有保證人員在30s內疏散完畢的通道和出口。
氣體滅火系統泄壓口設置要求。
一、七氟丙烷滅火系統、ig541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由于七氟丙烷滅火劑、IG541比空氣重,為了減少滅火劑從泄壓口流失,依據GB50370《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要求規定泄壓口應開在防護區凈高的2/3以上,即泄壓口下沿不低于防護區凈高的2/3。此外,防護區存在外墻的,醉適宜設在外墻上面;要是保護區沒有外墻,就考慮設在與走廊相隔的內墻,泄壓口的面積也是需要計算的。
二、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二氧化碳比空氣重,容易在空氣下面擴散,為了防止防護區因設置泄壓口而造成過多的二氧化碳流失,泄壓口的位置應開在防護區的上部。依據《二氧化碳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193要求泄壓口宜設在外墻上,其位置應距室內地面2/3以上的凈高處。此外,已設有防爆泄壓口的防護區,也不需要再設泄壓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