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審計廳日前公布的《2022 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在回顧2022年工作時表示,修訂完善《江蘇省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繼續推動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優化整合,在全國率先建立覆蓋政府債務、政府隱性債務、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的全口徑債務管理體系。
按照當前的債務分類,地方債可分為政府債務、隱性債務、需要關注的債務、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各類債務概念較為復雜,但從前至后政府承擔的還款責任越來越弱。
其中政府債務指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目前地方政府主要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新增政府債務,屬于“開前門”的范疇。
隱性債務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債務限額之外直接或者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以及違法提供擔保等方式舉借的債務。對于隱性債務的處理,監管提出兩大方向:一方面堅決遏制增量,另一方面積極穩妥化解存量。諸多地方公布了隱性債務化解方案,大多要求在5-10年間將隱性債務化解完畢。財政部去年底披露,隱性債務已減少三分之一以上。
總體看,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也被稱為“顯性債務”,其管理相對規范。而隱性債務要求“化存控增”,也是監管的重點。但關注類債務及經營性債務不在嚴監管的范疇內,導致二者增長較快。
南方省份某區縣債務辦人士表示,對比2018年8月建立債務監測系統時,隱性債務雖未增長,但關注類債務和經營性債務增長較快。平臺公司實際上以新增經營性債務的名義進行隱性債務的還本付息,但經營性債務很難達到標示條件,即對應經營性項目、經營性資產和覆蓋債務本息的經營性收入。
近年來江蘇不僅將隱性債務納入監管范圍,經營性債務也在嚴監管的行列。江蘇省2021年相繼出臺加強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管理、規范融資平臺公司投融資行為的意見。
江蘇省提出,各地政府應當加強融資平臺公司全口徑債務監測管控,全面摸清融資平臺公司政府隱性債務、經營性債務和或有負債底數,重點關注縣(市、區)、各類開發園區和鄉鎮(街道)融資平臺公司債務規模。著力化解存量政府隱性債務,嚴禁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確保政府隱性債務余額和風險不斷下降。
此外,地區年度新增經營性債務融資規模,原則上要與地區名義經濟增速、項目投資資金需求、預期回報水平和對應融資主體的償債能力相匹配。做好各類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總量和債務結構統計監測,報上一級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江蘇某地一債務系統人士表示,按照省里的要求,近年來要大幅壓降融資平臺公司數量,制定融資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及整合、撤并方案。此外,對融資平臺公司實行債務總量和資產負債率“雙管控”。今年我們經營性債務管控目標為同口徑增幅不超過9.5%。
今年初江蘇省多地發布的巡視或巡察整改通報稱,要壓降高成本融資,其中一些地方要求融資成本不得超過6%,而在三年前江蘇一些區縣城投融資成本的上限是8%。此外,一些地方對經營性債務增速也設定上限。
對于國有融資平臺公司經營性債務風險加大的問題,宿遷市宿城區稱,建立健全全口徑債務風險監測機制,補充建立經營性債務月報制度,連通政府債務、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監測機制,三類債務風險監測橫向實現全覆蓋。分析研究三類債務、財政綜合財力、國企經營等基本情況,測算管控目標實際完成情況,制定壓降措施,確保完成全年債務管控目標。
建湖縣稱,截至2022年11月末,經營性債務增幅13.3%,12月份,對國有企業擬實施的項目進一步摸排,在確保完成市交辦和縣“兩重一實”的項目前提下,其余可上可不上的項目,一律暫緩,確保經營性債務增幅控制在市規定的15%以內。
再如高郵市經開區稱,嚴格執行市債務領導小組2022年12月9日下發的《關于嚴格落實融資平臺壓降和經營性債務增幅管控的通知》文件精神,貫徹落實經營性債務不超過15%管控要求。
回顧來看,中國地方債管理不斷升級。由于融資平臺的混亂,2010年19號文(《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專注控制平臺貸款的增長,但以信托為代表的影子銀行向融資平臺繼續“輸血”,所以2014年的43號文(《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允許地方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但要堵住非標融資、貸款等“后門”。
此后地方政府融資轉向政府購買服務、PPP、產業引導基金等。這些融資方式需要政府回購,綁定了政府信用,地方債再度膨脹,所以27號文(《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把PPP、政府購買服務都納入管理框架。2018年以來,隱性債務得到控制和化解,但關注類債務、經營性債務增長較多,因此“一攬子化債方案”需要統籌考慮各類債務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