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管函顯示,欣銳科技《2022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歸母凈利潤與2022年度經審計歸母凈利潤相比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就公司預告披露的業績與經審計的業績存在較大差距的原因,欣銳科技方面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公司2023年1月30日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時,公司年度審計現場工作尚未全面開展,隨著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深入,基于謹慎性原則,經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溝通和確認,對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作出修正。”
對此,中關村物聯網產業聯盟副秘書長,專精特新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工程副主任袁帥對本報記者表示,預告披露的業績與經審計后的業績存在較大差距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是會對投資者產生影響的。首先,預告披露的業績可能會誤導投資者對公司的真實盈利能力產生錯誤的估計,進而對投資決策產生誤導;其次,這種差距和變化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對公司的透明度和誠信度產生疑問,對公司的信任度產生影響。
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據悉,1月30日,新銳科技披露的《2022年度業績預告》顯示,2022年公司預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下稱“凈利潤”)為3000萬元至4000萬元。
然而,到了4月26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公司凈利潤為-2084.65萬元。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凈利潤與202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相比存在較大差異,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
對此,深交所表示,欣銳科技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2020年12月修訂)》第1.4條、第5.1.1條、第6.2.1條的規定。請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同時,深交所提醒欣銳科技,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對此,欣銳科技方面表示:“公司2023年1月30日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時,公司年度審計現場工作尚未全面開展,隨著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深入,基于謹慎性原則,經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進一步溝通和確認,對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作出修正。”
對于具體修正原因,欣銳科技方面指出,公司對新能源汽車板塊某項目研發業務收入確認的會計判斷與前期預告產生差異,基于謹慎性原則及年審會計師的意見,公司對該項目的研發業務收入確認時點做出調整,調減2022年度歸母凈利潤4156.26萬元;因公司部分經營所在地位于上海的客戶受經濟下行影響,期后回款情況不及預期,因此公司對該應收賬款單項計提壞帳比例,增加信用減值損失,對2022年度歸母凈利潤影響為減少953.19萬元。
同時,“2022年度,根據稅收優惠政策,公司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公司本期新增可彌補虧損的金額為12266.14萬元,鑒于公司仍將保持持續研發投入,基于謹慎性的原則,公司未對2022年度產生的可抵扣虧損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欣銳科技方面表示。
盡管欣銳科技已將對此次預告修正的原因進行了分析,但袁帥表示,預告披露的業績與經審計后的業績存在較大差距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是會對投資者產生影響的,預告披露的業績可能會誤導投資者對公司的真實盈利能力產生錯誤的估計,進而對投資決策產生誤導。這種差距和變化可能會導致投資者對公司的透明度和誠信度產生疑問,對公司的信任度產生影響。
對此,欣銳科技方面表示,將在日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作,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現象時有發生
實際上,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的現象時有發生。
7月27日,因業績預告與定期報告披露存在較大差異,英飛拓收到深交所監管函。監管函顯示,公司《2022 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凈利潤為虧損60000萬元至虧損80000萬元,后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預計2022年凈利潤為虧損100000萬元至虧損120000 萬元。然而據公司之后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度公司凈利潤為虧損109631.84 萬元。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與定期報告披露的凈利潤差異金額較大,且未及時修正。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法規。
同日,星光股份也因同樣原因收到深交所監管函。深交所表示,1月1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100萬元至7600萬元,后3月2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預計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800萬元至2600萬元。到了3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937.87萬元。深交所表示,公司 2022 年度業績預告與定期報告披露的凈利潤差異金額較大,且未及時修正,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相關法規。
對此,袁帥表示,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的現象時有發生的原因可能是,一些公司可能出于市場競爭或其他利益考慮,故意發布虛假的業績預告來吸引投資者或操縱股價。
“其次,公司內部預測的準確度有限,可能在預告披露時沒有考慮到一些變化和風險因素,導致預估與實際業績存在差距。一些公司可能會通過財務處理手段來提高業績,如將一些費用延后計提或確認收入的時間調整等。”袁帥表示。
就如何減少此類現象的產生?有業內人士建議,公司可以加強內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確保業績預告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同時,公司應及時、準確地披露業績情況,與投資者保持溝通,提高信息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在監管方面,監管機構應加強對業績預告的監管和審核,對不準確的業績預告進行嚴厲處罰;在投資者教育方面,投資者應提高自身的投資意識和風險意識,學會辨別和分析公司業績預告的真實性,減少被誤導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