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孚能科技7月24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發(fā)的民事判決書,就公司與上海銳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簡稱“上海銳鎂”)、一汽解放、一汽奔騰轎車有限公司(以下或簡稱“一汽奔騰”)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保證合同糾紛作出判決。法院判決上海銳鎂于判決生效后立即給付公司貨款4750.29萬元及違約金;駁回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法院雖判決被告上海銳鎂在判決生效后立即向公司支付貨款4750.29萬元及違約金。但由于上海銳鎂已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公司認(rèn)為上海銳鎂的償還能力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訴訟涉及的827套電池系統(tǒng)總成貨款賬面價值為1626.4萬元。基于本次訴訟的判決結(jié)果,公司將全額計提減值。因此,本次公告的訴訟結(jié)果將減少公司本年度稅前利潤1626.4萬元。目前案件一審判決尚處于上訴期內(nèi),公司將根據(jù)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上訴,對公司的影響以判決生效及最終執(zhí)行結(jié)果為準(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