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6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運行滿兩周年。兩年來,全國碳市場累計成交量2.4億噸,累計成交額110.30億元,最新價為60元/噸,較首日開盤價上漲25%。
“全國碳市場兩年來總體運行平穩有序,交易價格穩中有升,交易情況符合基本定位,價格發現機制作用初步顯現。”在7月16日召開的中國碳交易市場發展研討會暨全國碳市場上線交易兩周年活動上,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長賴曉明表示。
企業減排和碳管理意識
逐步提升
賴曉明介紹,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期成交量集中在2021年底,當年11月和12月,成交量占全年成交總量近九成;交易價格隨著履約期上揚,后續保持平穩;開市以來,近七成的重點排放單位多次參與。
經過兩年的運行和發展,全國碳市場價格發現機制初步顯現,企業節能減排意識、碳資產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我們要考慮的是生產經營活動與碳排放成本加入時間概念后,在遠期會以一個什么樣的成本才會實現盈虧平衡。”一家重點排放單位相關人士這樣說。
第一個履約期,按履約量計,2162家發電行業控排企業的履約完成率達99.5%。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張晶杰日前透露,通過抵銷機制,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為風電、光伏、林業碳匯等189個自愿減排項目業主或相關市場主體帶來收益約9.8億元,為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調整、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發揮了積極作用。
交易呈現明顯季節性特征
盡管兩年累計成交額達2.4億噸,然而全國碳市場依然存在明顯的季節性。統計數據顯示,超過50%的成交量和成交額集中在2021年12月,也即第一個履約期的最后一個月。而2022年1月以來,全國碳市場累計成交量僅為0.61億噸,累計成交額33.69億元,分別占兩年來成交量和成交額的25%和30%。
“全國碳市場流動性不夠,呈現明顯的季節性,平時交易量偏低。”中國技術經濟學會環境技術經濟分會常務理事張建紅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以履約為主,交易集中在臨近履約期時集中展開,從而導致碳交易不平衡、交易量總體偏低。”
復旦大學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黃明也向記者表示,全國碳市場交易呈現出明顯的履約驅動特征,多集中于履約最后期限,日常交易量較少,難以在長期動態供需關系中形成合理碳價。
“全國碳市場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解決,比如交易活躍度有待提高、交易主體覆蓋面較窄、交易產品有待進一步豐富等。”黃明說。
在這樣的背景下,市場普遍認為,全國碳市場難以提供碳排放成本或者減排激勵的長期價格。
行業擴容、引入更多參與主體、完善配額分配機制以及推出碳期貨碳期權等衍生品……業內普遍建議,全國碳市場應從這些方面提升交易的流動性和活躍度。
張建紅建議,全國碳市場應穩妥有序開展行業范圍的擴容,適時增加碳市場參與主體類別,“可探索建立政策性的碳基金或碳資產管理公司,以公司制的形式參與市場化運作,通過公開市場交易等方式引導和穩定碳價。”
安永華中區審計服務副主管合伙人湯哲輝也向記者表示,全國碳市場應擴大參與主體,陸續將更多高排放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以擴大碳交易的規模和流動性。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
將發布
目前,全國碳市場正處于第二個履約期,盡管履約周期仍是兩年,但2021年和2022年的配額實行年度管理,且允許配額預支。
記者注意到,全國碳市場在迎來兩周年之際,行業擴容工作正在加快推進。今年6月,鋼鐵、石化、建材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專項研究第一次工作會議相繼召開。隨后,鋼鐵行業和石化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專項研究第二次工作會議陸續召開,提出盡快完成兩大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初步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全國碳市場的頂層設計仍有待完善。“現行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層級不夠,處罰力度不足,對違約企業的懲罰機制威懾力度也不夠強。同時,碳排放權的資產屬性界定不清晰,與碳資產相關的交易財稅處理與權益保護糾紛都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張建紅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建議應加快推進碳市場立法進程,盡早推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
在昨日的活動上,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逯世澤透露,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即將發布,相關部門正緊鑼密鼓地開展相關工作,“預計今年能夠正式出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