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福州西河智慧體育公園工作人員在介紹智慧體育綜合管控平臺。該平臺可對公園內的人流、安全、環境以及公園周邊“15分鐘健身圈”運動場地的門禁、燈光等設備實現智能化管理。圖/新華社
新京報訊 (記者柯銳)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隨著智慧城市建設程度的加深,北京、上海、廣州和成都等多個超大、特大城市的數字政務辦理實現了從“一網通辦”,到“一網統管”,再到“一網通享”“一鍵回應”。數字時代的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相比于傳統時代的治理有何區別,我們需要注意什么?
近日,新京報新京智庫舉辦了超大、特大城市治理研討會,來自清華大學、復旦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學者就此進行了探討。與會學者表示,數字技術應用為超大城市治理帶來了積極作用,數據時代的治理和傳統治理相比出現了明顯變化。
大數據治理要注重細節
在上海市MPA教指委秘書長、復旦大學MPA教育中心主任,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顧麗梅看來,從一網通辦到一網統管體現了上海城市的治理特點。“一網統管”講的是提供一個平臺,把數據整合在一起。
顧麗梅表示,上海先是推行一網通辦,2019年后推行一網統管,把各個職能部門,以及12345熱線職能,都整合在這個網上,實現了動態化管理。
顧麗梅介紹,有些城市曾經發生過電子廣告牌墜落砸傷甚至導致路人死亡的事件,在傳統的城市治理中,只能定期去查訪,防范事故的發生,可是無法杜絕。現在依賴于管理技術的發展,每個玻璃幕墻和電子廣告牌都安裝了物聯感知系統。這樣,通過物聯感知系統就知道廣告牌有沒有問題,玻璃幕墻會不會掉下來。確實做到了早預警,早研判,早防范,早處置。
“數字技術應用在超大城市治理中確確實實是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顧麗梅說。
在香港中文大學(深圳)人文社科學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部主任陶然看來,大數據治理不能僅僅是解決表面問題,而要注重細節,并著重解決存在問題的根源。
以群租現象的案例,陶然認為城市基礎設施供給嚴重不足,房價房租炒高,導致許多人陷入沒有尊嚴的生活,這是傳統治理方式無法有效解決的問題。大數據治理不能僅僅是讓大數據發現問題并解散群租,而應該探究問題產生的原因,解決根本問題。
同時,在政府管理和服務智能化程度上,陶然認為,政府內部信息現在看起來自動化了,減輕了人力負擔,但是最終落實是依靠基層人員來執行,這意味著對基層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也要加強。現在很多負責基層工作的網格員,在多大程度上能做到精準和智能,其實還是要打上問號的。
數據治理的過程可溯便于監督
廣東省社會治理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華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文宏則表示,數據時代的治理和傳統治理相比,出現了幾個變化。一是數據治理是由數據驅動的,很多時候是由于數據的異常或者聚集產生了很多治理的需求。二是數據治理很多時候呈現出治理資源的優化,治理資源根據數據的需求變化而變化,治理實現有的放矢投入。三是數據治理的過程是可溯的,做了什么會留痕,所以監督的過程比較完整。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長聘副教授、城市更新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殷成志認為,數字化治理與傳統治理的主體和客體沒有區別,都是以人民為中心,為市民服務。但是數字化治理的治理途徑有區別,高度依賴于現代科技和裝備。為實現數字化治理,需要先進的移動設備、高速網絡、精細的數據庫和算力等。
大數據治理時代,要特別注意哪些途徑是對市民有益的,哪些途徑可能會有隱患。殷成志表示,對于有益的則要放大,對于有隱患的要事先制定措施消除隱患,“像主動治理、未訴先辦,就是識別潛在的隱患。”
有些數據治理是形式主義
當然,數據治理還是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文宏表示,一些地方的數據治理的目標不是為了成效,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是為了給上面看,給公眾看,作秀的功能很強。“比如說故意做大工作量,很多時候為數據做數據,為了形式主義做很多東西。”
同時,文宏認為,數據治理有時候會產生大量的數據冗余。“比如,我們去某一個街道做過調研,他們每天需要日常填報更新數據的有122個App,每周上報數據的App是160多個,這樣的工作量對基層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和負擔,導致很多基層上報的數據是失真的。基層的數據填報邏輯是你需要什么數據,我就給你填什么數據,這些數據并不是真實的數據或者實際發生的數據。這些數據不僅沒有促進和優化治理,反而干擾和影響了基層治理,數據治理如果呈現出是這樣的情形,還是有問題的。”
此外,在文宏看來,數據治理也是冷漠化的。在傳統治理時代,人和人之間交流互動的場域比較多。“那時,大家進到家門或者小區,是一家人的感覺。現在微信上是好友,但是現實中是陌生人的場景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