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鐘前 新洲軟件著作權申報詢價咨詢 湖北中知國際[中知國際348f6a0]內容:
知識產權許可的內容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著作財產權,并依照約定或者著作權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和鄰接權中的人身性權利,不得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但是報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著作權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四)付酬標準和辦法;(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許可的專有使用權的內容由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被許可人有權排除包括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以同樣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被許可人許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權利,必須取得著作權人的許可。
知識產權,是“基于創造成果和工商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
主要的三種知識產權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其中專利權與商標權也被統稱為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表面上可被理解為“對知識的財產權”,其前提是知識具備成為法律上的財產的條件。然而,知識的本質是一種信息,具備無體性與自由流動性。作為信息的知識一旦被傳播,提供這一信息的人就無法對信息進行排他性的控制。那么由這一信息所表達的智力成果就不可能成為法律意義上信息創造者的財產。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通過賦予智力成果的創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權和轉讓權的方式,創造出了一種特別的財產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