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方鋯業:我司氯氧化鋯產品的客戶采購后 將該產品生產成應用于核電行業的核極海綿鋯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公司哪些產品可以應用于核電項目,此系列產品市場占有率如何,目前供給哪些企業?
東方鋯業(002167.SZ)1月10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我司氯氧化鋯產品的客戶采購后,將該產品生產成應用于核電行業的核極海綿鋯。
(記者畢陸名)
2023年GDP目標增速5%以上,南京:千方百計擴大有效需求據現代快報消息,1月10日上午,南京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開幕,代市長陳之常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劃定了今年南京發展主要預期目標,其中,地區生產總值(GDP)增長5%以上。
澎湃新聞注意到,這一目標增速高于2022年2%左右的實際增速,不過較上年6.5%左右的目標增速下調了1.5個百分點,在目前已公布2023年GDP增速目標的萬億GDP城市中,屬于下調幅度較大的。
南京市2023年政府工作報告回顧了過去五年和2022年“成績單”。過去五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跨越五個千億級臺階,改革開放以來首次邁進全國大中城市十強,人均GDP達17.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扣除留抵退稅年均增長7.1%,高于全省1.9個百分點。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6.9萬元、年均增長7.3%。城鎮新增就業超過150萬人,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省定標準以內。民生投入年均增長5.9%,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保持在75%以上。
2022年,預計全市全年GDP增長2%左右,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同口徑正增長,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與上年基本持平,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4.5%左右。
報告明確了南京今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地區生產總值增長5%以上,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5.5%,固定資產投資增長4%左右,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5%-6%,外貿進出口總額、實際使用外資穩中提質,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進一步提高,空氣和水環境質量、單位GDP能耗下降等約束性指標完成省下達任務。
與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預期目標相比,GDP、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目標均有下調,分別下調1.5、2、1-2個百分點,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則上調0.5個百分點。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截至目前,24座萬億GDP城市中,已有14座城市公布2023年GDP增長目標,分別是濟南、青島、長沙、合肥、鄭州、福州、武漢、寧波、廣州、南通、蘇州、泉州、無錫、南京,與多個城市5.5%-7%的目標相比,南京、無錫的增長目標相對低。廣州是14座城市中唯一調高GDP增速目標的城市,其他城市中,除濟南GDP增速目標與上年持平外,其余城市均有下調,南京、合肥、寧波下調1.5個百分點,下調幅度大于其他城市。
報告規劃了南京2023年十方面重點工作,分別是,千方百計擴大有效需求;加快建設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聚力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持續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扎實推動美麗南京建設;深入推進鄉村振興;著力增強城市文化影響力;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筑牢夯實城市安全發展防線。
此外,報告中還明確了南京今后五年發展目標:經濟高質量發展取得新突破,省會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穩步提升,創新驅動發展水平、產業競爭力和穩定性大幅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美麗南京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城鄉人居環境更為宜居,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深入人心,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升,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不斷豐富,法治政府建設縱深推進,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改善,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顯著提高,為全省全國現代化建設作出先行示范。
報告指出,未來五年,南京將重點聚焦五個方面攻堅突破,分別是,在創新驅動、產業轉型上攻堅突破,勇當科技和產業創新開路先鋒;在區域協調、城鄉融合上攻堅突破,著力構筑國內國際雙循環鏈接樞紐;在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上攻堅突破,精心繪就美麗中國的南京畫卷;在包容友好、共同富裕上攻堅突破,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制度創新、治理變革上攻堅突破,加快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券商員工炒股違規炒股被罰 先后任職國信證券中信證券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0日訊 證監會深圳監管局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14號)顯示,當事人羅匯先后任職于國信證券(002736)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002736.SZ)、中信證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600030.SH)期間持有、買賣股票而被深圳證監局處罰。
經查明,2012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間,羅匯先后任職于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駱某華是羅匯的母親。“駱某華”證券賬戶于2018年3月20日開立,下掛上海股東賬戶和深圳股東賬戶,交易資金全部由羅匯轉入,2019年4月26日,該證券賬戶注銷;蔣某雯是羅匯的配偶。“蔣某雯”證券賬戶,2011年10月22日開立,下掛上海股東賬戶和深圳股東賬戶,交易資金來源于羅匯、蔣某雯,2019年6月6日,該證券賬戶注銷。
經查,羅匯使用“駱某華”證券賬戶的期間為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4月19日,使用“蔣某雯”證券賬戶的期間為2012年7月2日至2017年4月10日。
涉案期間,羅匯使用“駱某華”證券賬戶交易股票,成交金額124.37萬元,累計盈利19583.67元;使用“蔣某雯”證券賬戶交易股票,成交金額3506.70萬元,累計虧損72501.43元。羅匯操作上述證券賬戶合計總成交金額3631.07萬元,虧損52917.76元。
深圳證監局認為,羅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羅匯處以6萬元罰款。
2005年《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以下為原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2〕14號
當事人:羅匯,男,1985年3月出生,住址:上海市虹口區。
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羅匯違法買賣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羅匯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羅匯證券公司從業情況
2012年7月至2019年7月期間,羅匯先后任職于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羅匯使用“駱某華”、“蔣某雯”證券賬戶持有、買賣股票
(一)證券賬戶基本情況及資金情況
駱某華是羅匯的母親。“駱某華”證券賬戶,2018年3月20日開立于東方財富(300059)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薩團結路第一證券營業部,下掛上海股東賬戶A25****860和深圳股東賬戶017****108,資金賬號540******609,三方存管銀行賬戶為中信銀行6217********0558,交易資金全部由羅匯轉入,2019年4月26日,該證券賬戶注銷。
蔣某雯是羅匯的配偶。“蔣某雯”證券賬戶,2011年10月22日開立于國泰君安(601211)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海路證券營業部(后更名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濤路證券營業部),下掛上海股東賬戶A38****311和深圳股東賬戶015****536,資金賬號033**********893,三方存管銀行賬戶為交通銀行6222***********3216,交易資金來源于羅匯、蔣某雯,2019年6月6日,該證券賬戶注銷。
(二)“駱某華”、“蔣某雯”證券賬戶操作情況
羅匯控制使用“駱某華”證券賬戶。“駱某華”證券賬戶的下單設備唯一,均由IMEI碼為86***********33的設備作出。“駱某華”證券賬戶登錄、下單IP地址涉及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江西、浙江等多地,與羅匯同期出差地點高度趨同。
羅匯使用手機號碼158*****408、MAC地址為7C********41、3C********6C的設備操作使用“蔣某雯”證券賬戶。158*****408為羅匯在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時報備的手機號碼,羅匯承認該手機號碼由其實際使用。手機號碼158*****408登錄“蔣某雯”證券賬戶的IP地址涉及江蘇、上海、北京、湖南、廣東、四川等地,與羅匯同期出差地點高度趨同。MAC地址為7C********41、3C********6C的設備與手機號碼158*****408登錄“蔣某雯”證券賬戶的IP地址交叉重合。
經查,羅匯使用“駱某華”證券賬戶的期間為2018年8月9日至2019年4月19日,使用“蔣某雯”證券賬戶的期間為2012年7月2日至2017年4月10日。
三、羅匯使用“駱某華”、“蔣某雯”證券賬戶的交易及盈虧情況
涉案期間,羅匯使用“駱某華”證券賬戶交易股票,成交金額1,243,734元,累計盈利19,583.67元;使用“蔣某雯”證券賬戶交易股票,成交金額35,066,995.62元,累計虧損72,501.43元。羅匯操作上述證券賬戶合計總成交金額36,310,729.62元,虧損52,917.76元。
上述違法事實,有勞動合同、涉案證券賬戶開戶資料、涉案證券賬戶交易資料、銀行賬戶資料、出差行程記錄、微信注冊及登錄數據、詢問筆錄、情況說明、交易所盈利計算結果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我局認為,羅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羅匯處以6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并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和深圳證監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深圳證監局
2022年12月30日
(責任編輯:馬金露 HF120)
明輝國際(03828)發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個月中期業績,收入約8.91億港元,同比增長49%;公司擁有人應占溢利約2810萬港元,而去年同期取得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約4690萬港元;每股盈利3.9港仙;擬派中期息每股1港仙。據悉,集團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個月的毛利同比增加75.9%至約1.98億港元。因集團采取多項措施(包括加強成本控制及加大高利潤率產品的銷售),毛利率較去年同期的18.9%上升3.4個百分點至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