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一個在別人眼里變性來說說我們幾個的創業歷程吧。一群傳統媒體人有會寫內容的,有會做商務的,有執行能力特別強的。然后我們做了兩個公眾好在業內口碑非常好。我們這個小的項目組是合伙在一個公眾號創業公司旗下,對方是比較早出來做公眾號的媒體人,他商務和內容做得都不如我們,但是他比我們早創業,懂很多創業的坑。
我們幾個人呢,有媒體人的懶惰和情懷也是處于絕對的信任就合伙了。事實證明創業要不就自己干,絕對不可以偷懶。。我們幾個在前面沖鋒陷陣,最后把我們小小的公號做成了占公司五分之四的業務的項目,純靠寫月入一百多萬吧。結果對方。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與大公司談判,要把公司賣掉,而且在簽公司章程的時候買了一些坑導致我們只能聽他的。如果要贖回自己創辦的公號 要給對方幾百萬現金,而且要走私賬,現在就這樣騎虎難下。在我們拼命熬夜寫稿子對策劃的時候公司大股東大老板的他四點鐘下班回家接 小孩兒放學。
自媒體內容變現確實很難,但是如果創業遇到這種坑,不如不變現的呢?,F在我們要出去重新自立門戶,可能會從頭做工好,只是我們不愿意的,因為前景太沒有辦法估計了,要么就是重新做其他項目。社群運營還是什么,我們都在摸索中。都年底了,連年終獎都不知道有沒有累死累活一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