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時報e公司訊,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減并港口收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為促進口岸營商環境優化,決定減并港口收費項目,即取消港口設施保安費的政府定價,將其納入港口作業包干費作為子項,該子項收費標準不得高于原收費標準;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費;完善拖輪費收費政策;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該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
證券時報e公司訊,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減并港口收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為促進口岸營商環境優化,決定減并港口收費項目,即取消港口設施保安費的政府定價,將其納入港口作業包干費作為子項,該子項收費標準不得高于原收費標準;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費;完善拖輪費收費政策;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該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