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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關于預計2022年度公司與馬鞍山農商行關聯交易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4),現根據監管要求,按照《交易類第10號 上市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公告格式》要求補充披露如下: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概述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結合公司資金管理計劃,預計2022年度在安徽馬鞍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鞍山農商行”)辦理包括存款、貸款、結算及相關業務的關聯交易額度不超過6億元。截至2021年底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存款余額為21,328.95萬元,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管理合同》金額330萬元。
2.公司財務總監吳慶擔任馬鞍山農商行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6.3.3條第(四)項的規定,馬鞍山農商行作為公司關聯自然人吳慶擔任董事的企業,屬于公司的關聯方,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3.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預計2022年度公司與馬鞍山農商行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相關內容進行審議后,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4.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二)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類別和金額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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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存款余額21,328.95萬元;截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存款余額5,828.40萬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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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單日存款余額37,921.33萬元為2021年度公司單日在馬鞍山農商行的存款余額上限。
二、關聯人介紹和關聯關系
展開全文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安徽馬鞍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雨山區紅旗南路1659號
企業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金輝
注冊資本:150,000萬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500783084721C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借記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經營)。
歷史沿革:馬鞍山農商行是全國首家地市級農村商業銀行,2005年12月,由馬鞍山農村信用社改制成全省首家農村合作銀行,也是全國第一家地市級農村合作銀行;2009年,再由農村合作銀行改制成為農村商業銀行。馬鞍山農商行注冊資本15億元,共設58個網點,在合肥、淮北、宣城、宿州、蚌埠、滁州、黃山市設立了其他9家省內分支機構,在全國發起設立了21家新華村鎮銀行。
財務數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經審計),馬鞍山農商行總資產7,734,139.34萬元,凈資產659,743.93萬元,營業收入164,804.50萬元,凈利潤72,946.78萬元。
2.公司財務總監吳慶擔任馬鞍山農商行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6.3.3條第(四)項的規定,馬鞍山農商行作為公司關聯自然人吳慶擔任董事的企業,屬于公司的關聯方,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辦理包括存款、貸款、結算及相關業務構成關聯交易。
3.馬鞍山農商行經營情況正常,履約及支付能力良好。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人民幣6億元的額度范圍內辦理如下業務:
(1)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存款;
(2)公司內接受馬鞍山農商行提供的綜合授信業務,品種包括但不限于各種貸款、上下游供應鏈融資、銀行保函、結構化融資、票據融資等,享受同行業優惠利率;
(3)公司投資馬鞍山農商行短期理財產品;
(4)公司通過馬鞍山農商行辦理委托貸款等中間業務服務,中間費率享受馬鞍山農商行同行業優惠費率;
(5)除上述業務以外,公司接受馬鞍山農商行提供經營范圍內的其他業務,以及為馬鞍山農商行提供建設工程委托管理服務及其他與房地產相關的專業服務;
2.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預計與馬鞍山農商行關聯交易額度事項時止。
3.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價原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經雙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
(1)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的存款利率,應不低于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就該種類存款規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機構向公司提供同種類存款服務所確定的利率。
(2)馬鞍山農商行向公司提供的綜合授信業務綜合定價(收費)不高于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就該類型信貸業務(收費)規定的標準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機構向公司提供整體信貸業務所提供的價格。
(3)其他服務所收取的費用,應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收取。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及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開展存款、貸款、結算等相關業務為正常的金融業務,且交易定價遵循市場化原則,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不會對關聯方形成依賴,也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
五、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審查,認為: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辦理各類存款、貸款、結算等相關業務屬于正常商業行為,符合公司日常經營所需,交易定價公允,存款利率和結算費用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存在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該事項,并同意將《關于預計2022年度公司與馬鞍山農商行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提交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
2.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經核查,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合法有效。公司在馬鞍山農商行辦理各類存款、貸款、結算等相關業務,收取的費用不高于國內金融機構提供的同類服務費標準,遵循了公平自愿原則,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獨立董事一致同意該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六、備查文件
1.榮豐控股集團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