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擬使用自有資金以不超過45.00元/股(含本數)的價格回購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預計為不低于人民幣6,300萬元(含本數),不超過人民幣12,600萬元(含本數),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以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17)。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等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現將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情況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2022年1月28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股份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24,4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0004%,最高成交價為33.9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33.88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828,067.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擬定的上限,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及《回購指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1月28日)前五個交易日(即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20,891,639股。公司2022年1月28日首次回購股份數量24,400股,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5,222,909股)。
(三)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