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688185 證券簡稱:康希諾 公告編號:2022-003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關于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
提議公司回購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康希諾”或“公司”)董事會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關于提議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回購公司A股股份的函》。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提議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
一、提議人的基本情況及提議時間
1、提議人: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7.22%股份的股東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
2、提議時間:2022年1月21日
二、提議人提議回購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核心骨干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推動公司的長遠發展,公司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三、提議人的提議內容
(一)回購股份的種類
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二)回購股份的方式
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三)擬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資金總額
本次回購后的股份將用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若按本次回購價格上限446.78元/股測算,公司本次回購的股份數量約為335,736股至671,471股,約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14%至0.27%。
(四)回購股份的價格
展開全文本次股份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446.78元/股(含)。
(五)回購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本次回購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四、提議人在提議前6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情況
提議人在提議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本公司A股股份的情況。
五、提議人在回購期間的增減持計劃
提議人在本次回購期間暫無增減持本公司A股股份計劃。
六、提議人的承諾
提議人承諾:將積極推動公司盡快召開董事會審議上述回購股份事項,并將在董事會上對公司上述回購股份議案投贊成票。
七、公司董事會對回購股份提議的意見及后續安排
結合公司近期股價情況及經營發展規劃,公司董事會認為目前實施回購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議公司已制定相關的回購股份方案,并提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2-004)和《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5)。
特此公告。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董事會
2022年1月24日
證券代碼:688185 證券簡稱:康希諾 公告編號:2022-004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于2022年1月23日以通訊方式召開。全體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會會議通知時間要求。本次會議由董事長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主持,應參加董事12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12人。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和《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審議并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議案》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核心骨干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推動公司的長遠發展,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股份回購,本次回購后的股份將用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同意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的相關事宜。
表決結果:同意12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董事已發表獨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5)。
特此公告。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董事會
2022年1月24日
證券代碼:688185 證券簡稱:康希諾 公告編號:2022-005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康希諾”或“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回購股份”),具體如下:
1、擬回購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購后的股份將用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2、回購規模: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若按本次回購價格上限446.78元/股測算,公司本次回購的股份數量約為335,736股至671,471股,約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14%至0.27%。
3、回購價格:本次股份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446.78元/股(含),該回購價格上限不高于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
4、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股份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5、回購資金來源:本次回購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 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減持計劃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21-026),因自身財務需求及安排,上海禮安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禮安”)和蘇州禮泰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蘇州禮泰”)擬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具體內容詳見相關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東的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除上述情況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A股股東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均暫無減持公司A股股票的計劃。若相關人員未來擬實施減持公司A股股票計劃,公司將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 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回購股份存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格區間,導致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2、本次回購股份所需資金未能到位,導致回購方案無法實施的風險;
3、若發生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或公司生產經營、財務情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事項發生,則存在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4、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則存在啟動未轉讓部分股份注銷程序的風險;
5、如遇監管部門頒布新的回購相關規范性文件,導致本次回購實施過程中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回購方案的審議及實施程序
(一)2022年1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全體董事出席會議,以12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該項議案,獨立董事對本次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2022年1月21日,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7.22%股份的股東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向公司董事會提議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提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提議公司回購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03)。
2022年1月23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上述回購股份提議。
上述提議時間、程序和董事會審議時間、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一股份回購》等相關規定。
二、回購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回購股份的目的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核心骨干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推動公司的長遠發展,公司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A股股份,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二)回購股份的種類
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三)回購股份的方式
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四)回購期限
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股份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回購實施期間,公司股票如因籌劃重大事項連續停牌10個交易日以上的,回購方案將在股票復牌后順延實施并及時披露。
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1、如果在回購期限內,回購股份數量或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上限,則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公司董事會決議終止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前10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個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擬回購股份的用途、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資金總額
本次回購后的股份將用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若按本次回購價格上限446.78元/股測算,公司本次回購的股份數量約為335,736股至671,471股,約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14%至0.27%。具體的股份回購數量以回購完成或者回購期屆滿時的實際回購數量為準。若公司在回購期限內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配股、股票拆細或縮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股份的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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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購股份的價格
本次股份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446.78元/股(含),該價格不高于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回購價格由公司董事會在回購實施期間結合公司股票價格、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若公司在回購期限內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配股、股票拆細或縮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股份的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七)回購的資金總額及資金來源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本次回購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八)預計回購后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若按本次回購價格上限446.78元/股測算,假設本次回購股份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并全部予以鎖定,預計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動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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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的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包含公司H股。
(九)本次回購股份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盈利能力、債務履行能力、未來發展及維持上市地位等可能產生的影響的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總資產為1,088,521.82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742,015.83萬元,貨幣資金為513,909.62萬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假設按照回購資金上限30,000萬元全部使用完畢測算,回購資金約占2021年9月30日公司總資產、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貨幣資金的比例分別為2.76%、4.04%、5.84%。本次回購的股票將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有利于充分調動核心員工的積極性,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有利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根據以上測算,并結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本次回購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財務、研發、債務履約能力、未來發展等產生重大影響。回購股份后,公司的股權分布仍符合上市條件,不影響公司上市地位,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十)獨立董事關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合規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關事項的意見
1、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審議該事項的董事會會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2、本次回購的股份擬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及核心團隊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健康長遠發展。
3、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自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回購后公司的股權分布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合法、合規,有利于推進公司長遠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本次回購股份方案。
(十一)上市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是否買賣本公司股份,是否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是否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及其在回購期間是否存在增減持計劃的情況說明:
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在董事會做出回購股份決議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本公司A股股份的行為;不存在與本次回購方案存在利益沖突、不存在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行為。
公司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在回購期間暫無增減持公司A股股份計劃。若上述人員后續有增減持公司A股股份計劃,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監高、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問詢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等是否存在減持計劃的具體情況: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21-026),因自身財務需求及安排,上海禮安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禮安”)和蘇州禮泰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蘇州禮泰”)擬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具體內容詳見相關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東的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除上述情況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回購提議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A股股東未來3個月、未來6個月均暫無減持公司A股股票的計劃。
若相關人員未來擬實施減持公司A股股份計劃,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三)提議人提議回購的相關情況
提議人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系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7.22%股份的股東,2022年1月21日, XUEFENG YU(宇學峰)博士向公司董事會提議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其提議回購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同時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核心骨干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推動公司的長遠發展。
提議人在提議前6個月內不存在買賣本公司A股股份的情況,提議人在回購期間暫無增減持公司A股股份計劃,提議人承諾在審議本次回購股份事項的董事會上投贊成票。
(十四)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相關安排
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股份轉讓。公司如未能在發布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日后3年內轉讓完畢,未使用的已回購股票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注銷。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債權人利益的相關安排
若發生股份注銷情形,公司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規定,履行通知債權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十六)辦理本次回購股份事宜的具體授權
為保證本次回購股份順利完成,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法律法規的規定范圍內辦理本次回購股份的相關事宜,授權內容及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市場和公司有關情況的變化,制定及調整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實施方案;
2、如監管部門對于回購股份的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授權管理層對本次回購股份的具體實施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3、設立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及其他相關事宜;
4、在回購期限內擇機進行股份回購,包括回購的時間、價格、數量等;
5、根據實際回購情況,對《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變動的資料及文件條款進行修改,辦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變更登記等事宜(若涉及);
6、辦理相關報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簽署、呈報、執行與本次回購股份相關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協議等;
7、辦理其他以上未列明,但與本次回購股份有關的事項。
上述授權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方案之日起至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三、回購方案的不確定性風險
1、本次回購股份存在回購期限內公司股票價格持續超出回購方案披露的價格區間,導致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的風險;
2、本次回購股份所需資金未能到位,導致回購方案無法實施的風險;
3、若發生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或公司生產經營、財務情況、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導致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事項發生,則存在回購方案無法順利實施或者根據相關規定變更或終止本次回購方案的風險;
4、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將在未來適宜時機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實施上述用途,則存在啟動未轉讓部分股份注銷程序的風險;
5、如遇監管部門頒布新的回購相關規范性文件,導致本次回購實施過程中需要根據監管新規調整回購相應條款的風險。
公司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董事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