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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孚時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2021年第一次臨時會議,2022年1月10日召開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同意將公司2021年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華孚(越南)50萬錠新型紗線項目(一期)變更為30萬錠智能紡紗產業園項目(項目實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
鑒于公司對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變更,經協商,近日,公司與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及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華孚時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2582號)核準,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了274,278,835股人民幣普通股,募集資金人民幣1,140,999,953.60元,扣除相關發行費用14,624,568.82元(不含稅)后,非公開發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126,375,384.78元。該等募集資金已于2021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審驗,并出具了《華孚時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后實收資本的驗資報告》(大華驗字[2021]000637號)。
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簽訂情況
為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設立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并已與保薦機構華泰聯合及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詳見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開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不影響募投項目建設進度的前提下,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過5.5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上述額度可滾動使用,并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實施安排相關事宜,現金管理期限與授權期限不超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該事項之日起12個月。詳見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和2021年11月17日披露在《證券時報》和《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的公告》和《關于開立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專戶的公告》。
三、《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華孚時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募集資金專戶存儲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1、原協議規定:募集資金專戶僅用于甲方華孚(越南)50萬錠新型紗線項目(一期)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更改為:募集資金專戶僅用于30萬錠智能紡紗產業園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可進行現金管理。甲方已在乙方開設的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專戶,該賬戶僅用于公司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專用結算。甲方承諾在使用上述賬戶進行現金管理前應按照相關監管、自律規定要求履行相應程序,在定期存款到期或提前支取后將及時轉入《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規定的專戶進行管理或以上述定期存款方式續存。轉入專戶的資金用途亦僅用于30萬錠智能紡紗產業園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本補充協議為原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本補充協議約定與原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約定為準;補充協議未約定的,以原協議約定為準。
四、備查文件
1、《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之補充協議》
特此公告。
華孚時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