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青島國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國恩股份”)于2021年4月9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2021年5月10日召開2020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根據公司及各下屬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公司預計為子公司提供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的擔保額度,期限為自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召開2021年度股東大會之日止,總擔保額度內可以調劑使用額度,在擔保期間內新納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公司,可在總擔保額度內進行調劑。并由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的授權代理人在額度內代表公司辦理借款、擔保、反擔保等相關手續,并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的公告》、《關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間相互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二、擔保進展情況
公司于近日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分行簽署了《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公司為控股子公司包頭東寶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寶生物”)提供不超過20,000萬元本金余額的連帶責任保證。
上述擔保額度在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的額度范圍之內。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包頭東寶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3月12日
3、注冊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稀土開發區黃河大街46號
4、法定代表人:王愛國
5、注冊資本:59,360.298萬元人民幣
6、主營業務:食品生產;食品添加劑生產;保健食品生產;保健食品銷售;飼料生產;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食品進出口;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銷售;食品添加劑銷售;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專用化學產品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飼料原料銷售;化妝品批發;化妝品零售;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化工產品生產(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再生資源加工。
7、前十大股東情況:
截至2021年9月30日,東寶生物前十大股東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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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要財務指標:
展開全文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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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以上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保證人:青島國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分行
3、債務人:包頭東寶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4、主債權:債務人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間與債權人簽訂的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外匯資金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信用證開證合同、出具保函協議、網絡供應鏈“e信通”業務合作協議(包括該協議及該協議項下在建信融通有限責任公司平臺生產、流轉的全部附件、清單、通知、單據等)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5、保證范圍:
一、本保證的擔保范圍為以下第(一)、(二)項約定的主合同項下債務人的全部債務,主合同項下本金金額及網絡供應鏈“e信通”業務項下的全部承諾應付資金合計金額不超過(幣種)人民幣(金額大寫)貳億元整。
(一)
1.主合同項下的本金余額;以及
2.利息(含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判決書或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應加倍支付的債務利息、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墊付的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信用證項下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乙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二)
1.網絡供應鏈“e信通”業務項下的全部承諾應付資金:以及
2.違約金、賠償金、判決書或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應加倍支付的債務利息、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乙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二、如果甲方根據本合同履行保證責任的,按甲方清償的本金金額對其擔保金的本金最高額進行相應扣減。
三、主合同項下的貸款、墊款、利息、費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債權的實際形成時間即使超出主合同簽訂期間,仍然屬于本合同的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主合同簽訂期間屆滿日的限制。
四、雙方認可,網絡供應鏈“e信通”業務項下,只要債務人出具付款承諾函的日期、付款承諾函中的“承諾付款日”的日期、主合同項下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應付資金、違約金、賠償金)實際形成日期中的任一日期在債權確定期間內,相應的債權就在最高額保證擔保范圍內。同時,債務人付款承諾項下的付款日不受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日的限制。
6、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7、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按乙方為債務人辦理的單筆授信業務分別計算,即自單筆授信業務的主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債務人在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后三年止。網絡供應鏈“e信通”業務項下,即自單筆付款承諾函簽發之日起至債務人《付款承諾函》中記載的“承諾付款日”后三年止。
二、乙方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止。展期無需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乙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為東寶生物融資提供擔保有助于滿足其經營發展需要。東寶生物的其他股東均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應擔保,同時未提供反擔保。東寶生物資信良好,公司對其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其經營發展前景向好,擔保風險可控。本次提供擔保,有助于支持子公司拓展融資渠道,保障子公司持續、健康發展,保證其生產經營需要,符合公司整體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子公司累計提供擔??傤~為人民幣35,15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11.35%。公司對外擔保全部為對子公司進行擔保,無其他對外擔保。
公司除上述擔保外無其他對外擔保事項,亦無逾期對外擔保、無涉及訴訟的對外擔保等事項。
七、備查文件
1、國恩股份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國恩股份2020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中國建設銀行《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青島國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