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13204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2)。
公司收到上述《反饋意見》后,立即組織相關中介機構對《反饋意見》提出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和分析,按照《反饋意見》的要求對所提問題進行了回復,于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了《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回復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9),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反饋意見的回復材料。
現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要求,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就反饋意見回復進行了進一步補充修訂,具體內容請見同日披露的《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修訂稿)》。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后方可實施,能否獲得核準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