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拆遷事項概述
根據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政府“常天征[2016]15號房屋征收”決定,常州千紅生化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坐落于武青北路62、64、66號的房屋(常房權證字第00248448號、常房權證字第00248449號、常房權證字第00248450號)在火車站南廣場地塊舊城區改建項目征收范圍內。常州市天寧區建設局按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公司進行拆遷補償,補償款共計64,001,298元,用于購置常州市“南廣場花園”的商品房產。
二、拆遷補償事項進展
目前,公司已與建設方常州南廣場建設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兩套商品房均應當在2022年10月31日前向公司交付,商品房具體信息如下:
商品房一:規劃用途為商業,施工編號為“南廣場花園30幢”,常州市房產測繪中心預測建筑面積11,454.2平米,總價58,643,571元。
商品房二:規劃用途為商業,施工編號為“南廣場花園30幢1號”,常州市房產測繪中心預測建筑面積1,046.41平米,總價5,357,727元。
三、本次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事項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造成影響,房產交付后公司將根據整體發展戰略與房屋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商品房的用途。
2、本次事項預計將對公司2022年凈利潤產生積極影響,具體影響情況以審計機構2022年度審計確認結果為準。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后續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常州千紅生化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