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資委官方公眾號國資小新消息,截至2021年11月底,中央企業所辦1154個醫療機構深化改革完成率達到99.6%,中央企業辦醫療機構改革基本完成。
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是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是建設健康中國的重要力量。深化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改革,既有利于國有企業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更好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更有助于深入推進衛生健康領域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優質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提升服務效率和質量。
2017年,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國資委等6部門印發了《關于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深化改革的4種方式。
一是鼓勵移交地方管理。國有企業與地方政府協商一致且地方同意,國有企業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移交地方管理,納入當地公共衛生管理服務體系。二是積極開展資源整合。支持以健康產業為主業的國有企業,對醫療機構進行資源整合,實現專業化運營和集中管理。三是規范推進重組改制。積極引入專業化、有實力的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有序規范參與重組改制,優先改制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四是有序實施關閉撤銷。對運營困難、缺乏競爭優勢的企業辦醫療機構,有序實施關閉撤銷,妥善做好職工分流安置工作。
央企辦醫療改革基本完成、成效顯著。截至2021年11月底,中央企業所辦1154個醫療機構深化改革完成率達到99.6%。其中,228個醫療機構移交地方納入當地公共醫療衛生體系,促進了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359個醫療機構通過中央企業內部整合等方式,實現專業化運營和集中管理;202個醫療機構通過重組改制、托管、交由地方專業化平臺等方式推進改革;360個運營困難、缺乏競爭優勢的企業辦醫療機構,有序實施關閉撤銷,妥善安置了醫院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