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30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武漢市漢陽區鸚鵡大道484號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辦公大樓二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何勤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總裁汪俊,副總裁黃志軍、裴學軍、高凱、布忠江,財務總監程朝陽、董事會秘書周捷等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同意票均超過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的半數以上,該議案獲得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
律師:林玲、吳思思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律師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會議各項議案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關于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