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美格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12849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收到反饋意見后,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就反饋意見中所列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和逐項落實,并披露了對反饋意見的回復,具體回復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反饋意見回復相關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對本次反饋意見回復的進一步審核,公司會同相關中介機構對部分問題的反饋意見回復進行了修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修訂后的《公司與東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及《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反饋意見回復的專項說明》。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該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對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