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27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889號上海紅塔豪華精選酒店3樓蕭邦廳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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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由董事長張志宏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申睿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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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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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議案獲得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律師:鄯穎、施詩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