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27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遼寧省凌源市凌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會議中心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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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文廣先生主持,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的出席了會議;其他高管的列席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調整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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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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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是關聯交易議案,關聯股東凌源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持股份數量為1,012,999,876股,在審議該議案時,回避了上述議案的表決;關聯股東天津泰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數量為584,970,399股,該股東未出席現場會議,也未參加網絡投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重光律師事務所
律師:徐揚、李靜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經北京市重光律師事務所徐揚律師、李靜律師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凌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