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603113 證券簡稱:金能科技 公告編號:2021-151
債券代碼:113545 債券簡稱:金能轉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解除部分為全資孫公司
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青島西海岸金能投資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金能化學(青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能化學”)。
● 本次解除擔保數量:為金能化學提供的人民幣20,739.56萬元保證擔保。
● 擔保余額:本次擔保解除完成后,公司為金能化學提供的擔保合同余額為人民幣257,500萬元,已實際使用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27,968.92萬元。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保基本情況
1、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為滿足原料采購資金需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金能化學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黃島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申請開立34,775,452.38美元信用證,于2021年9月8日與農業銀行簽訂編號為84040220210000065的《進口開證合同》。
2021年8月6日,公司與農業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編號84100520210000743,擔保期限自2021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擔保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81,00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的《關于為全資子公司青島西海岸金能投資有限公司之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90號)。
(二)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均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為金能化學提供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的擔保。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了同意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的《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08號)。
展開全文二、擔保解除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22日,金能化學已將上述信用證對應的進口押匯部分結清,對應金額的擔保責任解除。
三、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為金能化學提供的擔保合同余額為人民幣257,500萬元,已實際使用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27,968.92萬元。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證券代碼:603113 證券簡稱:金能科技 公告編號:2021-152
債券代碼:113545 債券簡稱:金能轉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不提前贖回“金能轉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間觸發“金能轉債”的贖回條款,公司本次不行使“金能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
● 在未來三個月內(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公司觸發“金能轉債”的贖回條款均不行使“金能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在此之后若“金能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屆時公司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金能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
一、公司可轉債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930號)的核準,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開發行了1,50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總額為1,500,000,000.00元,期限6年。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9】242號文同意,公司15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19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金能轉債”,債券代碼“113545”。
根據《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規定“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1)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后的交易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2)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3,000萬元時。”
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3日至12月23日期間,連續三十個交易日內有十五個交易日收盤價格不低于“金能轉債”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即13.559元/股),已觸發“金能轉債”的贖回條款。
二、會議審議情況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不提前贖回“金能轉債”的議案》,由于 “金能轉債”存續時間較短,相關募集資金已有支出安排,用于募投項目建設,公司董事會結合當前市場情況和公司實際情況,決定本次不行使“金能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不提前贖回“金能轉債”;同時,在未來三個月內(即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公司觸發“金能轉債”的贖回條款均不行使“金能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在此之后若“金能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屆時公司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金能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
三、公司相關人員交易“金能轉債”的情況
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次“金能轉債”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間)不存在交易“金能轉債”的情況。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 報備文件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