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600052 證券簡稱:浙江廣廈 公告編號:臨2021-102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擔保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簡稱“廣廈建設”或“債務人”)在晉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債權人”)的8,000萬元融資已于近日到期。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為上述債務提供保證擔保。經與廣廈建設確認核實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15條規定,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 擔保基本情況
(一)擔保額度審議情況
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分項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2021年度對外擔保計劃的議案》,授權公司為廣廈建設提供新增擔保金額25,000萬元,該授權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在上述擔保額度范圍內,授權公司董事長簽署相關文件。
在上述對外擔保授權額度范圍內,公司于2020年12月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為廣廈建設提供共計8,000萬元的保證擔保,截止本公告日,廣廈建設尚未償還上述融資。
二、 債務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廣廈建設
2、注冊地點:浙江省東陽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24號二樓
3、法定代表人:杜忠潭
4、經營范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一級,機電設備安裝工程一級等。
5、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報表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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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與本公司關聯關系:為公司第二大股東實際控制的企業,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規定,為本公司關聯法人。
三、 截止公告日擔保情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關聯方提供擔保融資余額約為14.25億元(根據現有資料估算的風險敞口,不代表最終確定金額),約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2.15%;其中對廣廈建設擔保余額17,880萬元,約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29%;公司擔保對應的債務逾期金額累計約50,672.14萬元(根據現有資料估算的風險敞口,不代表最終確定金額;含本次)。
展開全文四、 可能產生的影響
如各方無法就上述逾期的最終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本公司將存在承擔擔保責任的風險。
五、 后續安排
1、在各方的支持下,公司持續推動存量擔保問題的化解工作,存單質押擔保工作及部分涉訴擔保問題的化解均已取得較大進展,擔保風險敞口整體出現下降趨勢。但在目前的宏觀環境下,所有擔保問題的化解無法一蹴而就,公司將在優先解決存單質押問題及涉訴擔保的前提下,繼續積極與各方溝通,督促債務人履行相關義務,同時也爭取相關部門及單位的支持和理解,為公司擔保問題的最終化解贏得時間及空間。
2、廣廈建設的控股股東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實控人均已向公司出具書面承諾,如后期各方無法達成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其承擔。
3、公司一直在積極關注廣廈控股及其關聯方的資信、經營情況,做好存量擔保的風險管控;同時根據可能遭受的損失情況積極應對,適時啟動法律程序,盡最大可能減少公司損失。
上述事項目前暫未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影響。公司將督促各方與債權人進行多渠道的溝通,力爭盡快達成妥善處理方案;同時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依法采取措施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并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證券代碼:600052 證券簡稱:浙江廣廈 公告編號:臨2021-103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存單質押情況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反應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存單質押情況及化解進度,現將相關情況披露如下: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為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廈控股”)在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29,700萬元的融資提供質押擔保,質押物為29,700萬元的銀行存單。公司獲悉,廣廈控股已償還上述款項,公司存量存單質押情況詳見下表。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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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單質押金額及質押對應的融資余額均為193,090萬元,占公司2020年末貨幣資金的86.1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質押存單金額為29,500萬元,質押存單對應的融資金額為28,700萬元,分別占公司2021年9月30日貨幣資金15.66%、15.24%。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證券代碼:600052 證券簡稱:浙江廣廈 公告編號:臨2021-104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22日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公司會議室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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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會議由董事長蔣旭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張康樂先生因公出差;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張彥周先生、蔣磊磊先生因公出差;
3、 公司董事會秘書姚炳峰先生、副總經理黃召才先生等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01 議案名稱: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暨修訂《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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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議案名稱:關于擬變更經營范圍暨修訂《公司章程》相應條款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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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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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為特殊決議事項,已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
律師:任穗、費俊杰
2、 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現場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的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作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證券代碼:600052 證券簡稱:浙江廣廈 公告編號:臨2021-105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于近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蔣旭峰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豁免董事會通知時限的議案》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訂對外擔保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關聯董事吳翔先生回避表決。
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了該議案,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擬簽訂對外擔保協議的公告》。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證券代碼:600052 證券簡稱:浙江廣廈 公告編號:臨2021-108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2年1月7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2年1月7日 14點40分
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2年1月7日
至2022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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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2021年12月22日召開的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上述相關議案,具體內容已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披露。
2、 特別決議議案:1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1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廣廈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浙江廣廈投資有限公司、樓忠福、樓明及樓江躍等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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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符合上述條件的股東需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個人股東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證、書面的股東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股東賬戶卡;法人股股東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于2022年1月6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會辦公室登記(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六、 其他事項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景曇路9號西子國際A座14樓
郵 編:310005
電 話:0571-87974176
傳 真:0571-85125355
聯 系 人:姚炳峰、黃琦琦
會期半天,參加會議股東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7日召開的貴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00052 證券簡稱:浙江廣廈 公告編號:臨2021-106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召開情況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知于近日通過電子、書面等方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于2021年12月22日下午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本次監事會的召開方式、程序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豁免監事會通知時限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訂對外擔保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擬簽訂對外擔保協議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
證券代碼:600052 證券簡稱:浙江廣廈 公告編號:臨2021-107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簽訂對外擔保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方: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 擔保金額:不超過30,000萬元
● 是否有反擔保:是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50,672.14萬元(根據現有資料估算的風險敞口,不代表最終確定金額)。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與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債權人”或“恒豐銀行”)簽訂擔保協議,為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廈控股”)舟山分公司在恒豐銀行的融資進行擔保,具體如下:
一、 擔保協議概述
1、被擔保人: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2、債權人名稱: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擔保金額:不超過30,000萬元
4、擔保方式:質押擔保、保證擔保等法律所允許的擔保方式
5、擔保期限:自主債權發生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6、需履行的程序:本次擔保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審議通過后,授權公司董事長按照公司制度簽署相關文件。
7、反擔保:公司為廣廈控股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均由廣廈控股及其實際控制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由廣廈控股以其持有的陜西路橋集團有限公司51.54%的股權、浙江省東陽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陽三建”)44.65%的股權,由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持有的東陽三建43%的股權、杭州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55.05%的股權提供了連帶責任質押反擔保。
二、 廣廈控股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注冊資本:15億元;法定代表人:王益芳;住所:杭州市莫干山路231號17樓;成立時間:2002年02月05日;經營范圍:從事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型企業的股權風險投資、實業型風險投資,信息咨詢(不含證券、期貨的咨詢)及科技成果轉讓的相關技術性服務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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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本公司關聯關系
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08,250,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2.82%,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
三、 履行的決策程序及董事會相關意見
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十一次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訂對外擔保協議的議案》,關聯董事吳翔回避表決。
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公司為廣廈控股提供擔保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營和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且廣廈控股及其實際控制人樓忠福先生等主體為本次擔保提供了反擔保,對外擔保風險整體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董事意見:
1、我們要求公司后續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減少和降低對對外擔保余額及比例,規避和防范潛在風險;要求公司所有的對外擔保都必須有反擔保措施,并要求公司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要求,規范對外擔保行為,避免出現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2、針對已逾期的擔保,我們要求各方盡快予以處理,杜絕因相關問題出現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3、該議案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將此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 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本議案審議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約為14.25億元(根據現有資料估算的風險敞口,不代表最終確定金額),約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42.15%。目前逾期債務對應的擔保金額50,672.14萬元(根據現有資料估算的風險敞口,不代表最終確定金額)。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