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002683 證券簡稱:宏大爆破 公告編號:2021-068
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召開情況
1、 召集人: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
2、 召開時間:2021年12月21日下午15:00
3、 召開地點:廣州市天河區興民路222號之三(C3棟)天盈廣場東塔56層
4、 表決方式: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5、 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鄭炳旭先生
6、 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 會議出席情況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授權委托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328,661,87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3.8560%。其中:出席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264,314,16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5.2695%;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64,347,70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8.5864%。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參加了現場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議案1.00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展開全文同意328,629,27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01%;反對26,6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81%;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0,148,183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6798%;反對26,6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613%;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589%。
議案2.00 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328,566,47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對89,4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72%;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0,085,383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0629%;反對89,4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8781%;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589%。
議案3.00 關于聘請2021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328,566,47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710%;反對89,4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72%;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10,085,383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0629%;反對89,4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8781%;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589%。
議案4.00 關于變更公司監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328,458,681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382%;反對197,193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600%;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9,977,59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8.0042%;反對197,193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9369%;棄權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589%。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會議由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席的律師見證。見證律師葉堅鑫、蔣婧婷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君合(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見證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002683 證券簡稱:宏大爆破 公告編號:2021-069
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減少
注冊資本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開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于2018年12月授予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現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在第二個解鎖期內,因10名激勵對象所在經營單位未能完成公司對其的業績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擬回購注銷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368,496股。因2名激勵對象已離職,公司擬回購注銷其剩余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83,268股。綜上,公司本次擬回購注銷合計651,764股。根據公司《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修訂稿》的有關規定,公司決定按回購價格4.95元/股回購注銷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滿足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共651,764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749,412,187股變更為748,760,423股。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將涉及注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辦理。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
特此公告。
廣東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