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002925 證券簡稱:盈趣科技 公告編號:2021-150
廈門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解除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2020年9月30日,廈門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盈趣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簡稱“馬來西亞盈趣”)分別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海滄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國際貿易融資框架協議》,馬來西亞盈趣為滿足生產經營規模擴大和業務發展資金需求,向農業銀行申請國際貿易融資貸款,貸款金額折合人民幣不超過1億元,公司為馬來西亞盈趣前述貸款事項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折合人民幣1億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99)。
近日,公司收到農業銀行出具的《確認函》,農業銀行就公司為馬來西亞盈趣向其貸款提供的1億元連帶責任保證事項確認如下:馬來西亞盈趣的還款義務已完全履行完畢,與農業銀行不存在任何爭議。盈趣科技與農業銀行于2020年9月30日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已即行終止,該合同擔保效用已解除,雙方不再行使該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履行任何義務,盈趣科技無須根據該合同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二、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外提供的擔保總額為4.48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為9.32%,分別系:(1)公司為子公司盈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向工商銀行申請辦理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等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2.00億元。(2)公司為二級子公司蘇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與工商銀行簽訂的本外幣借款合同等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承擔的債務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0.48億元。(3)公司為子公司馬來西亞盈趣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自貿試驗區分行申請辦理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等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2.00億元。
除上述擔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對外擔保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其他情形。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且不存在涉及訴訟的對外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之情形。
三、備查文件
1、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海滄支行出具的《確認函》。
特此公告。
廈門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展開全文2021 年 12月 22 日
證券代碼:002925 證券簡稱:盈趣科技 公告編號:2021-151
廈門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1、擔保基本情況
2021年12月21日,廈門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盈趣科技”)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貿試驗區分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控股子公司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簡稱“馬來西亞盈趣”)與工商銀行簽訂的國際貿易融資協議等合同而承擔的債務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2.00億元。
馬來西亞盈趣少數股東Tan Phang Eyong已按照其股權比例為盈趣科技提供相應金額的反擔保并簽署了《反擔保保證協議》,為盈趣科技提供了折合人民幣1,314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
2、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及2021年4月12日分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在下屬公司申請銀行授信及日常經營需要時,公司(含子公司)擬為其提供擔保,前述擔保額度合計不超過10.00億元,其中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額度不超過2.00億元,為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額度不超過8.00億元。上述擔保額度有效期為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股東大會同時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士全權代表公司簽署擔保有關的合同、協議、憑證等各項法律文件,并授權董事長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在法律法規等允許的范圍內對各子公司的擔保額度予以分配和調整。
公司對被擔保人馬來西亞盈趣2021年度預計擔保額度為3.00億元,本次擔保前對馬來西亞盈趣的擔保余額為0元,本次擔保后對馬來西亞盈趣的擔保余額為2.00億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00億元。本次擔保事項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
2、注冊號:1192082-X
3、注冊地址:NO. 32 JALAN TANJONG 2, TAMAN DESA CEMERLANG, 81800 ULU TIRAM JOHOR, MALAYSIA
4、總股本:80,000,000股(1.00林吉特/股)
5、成立日期:2016年6月21日
6、主營業務:電子產品生產制造與組裝及精密塑膠部件制造
7、股權結構:公司持股比例為93.43%,Tan Phang Eyong持股比例為6.57%
8、與上市公司存在的關聯關系:馬來西亞盈趣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9、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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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用狀況:馬來西亞盈趣信用狀況良好,擔保風險可控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債權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自貿試驗區分行(本節簡稱“甲方”)
債務人: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本節簡稱“債務人”)
保證人:廈門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節簡稱“乙方”)
《最高額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1條 被保證的主債權
第1.1條 乙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期間(包括該期間的起始日和屆滿日),在人民幣20,000萬元(大寫:貳億元整)(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的最高余額內,甲方依據與債務人簽訂的本外幣借款合同、外匯轉貸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信用證開證協議/合同、開立擔保協議、國際國內貿易融資協議、遠期結售匯協議等金融衍生類產品協議、貴金屬(包括黃金、白銀、鉑金等貴金屬品種,下同)租賃合同以及其他文件(本節簡稱“主合同”)而享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不論該債權在上述期間屆滿時是否已經到期。
第1.2條 上條所述最高余額,是指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主債權確定之日,以人民幣表示的債權本金余額之和。
其中主債權幣種為外幣的,按照甲方公布的外匯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資金;涉及貴金屬租賃的,按照貴金屬租賃合同約定的貴金屬租賃債權本金折算為人民幣資金的折算公式折算(貴金屬租賃合同約定的折算方式于主債權確定之日不適用的,為本條之目的,貴金屬租賃債權本金按對應貴金屬品種在主債權確定之日前一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日的收盤價折算為人民幣資金)。
第2條 保證方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3條 保證擔保范圍
根據第1.1條、第1.2條約定屬于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的,乙方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包括貴金屬租賃債權本金及其按貴金屬租賃合同的約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幣金額)、利息、貴金屬租賃費、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貴金屬租賃重量溢短費、匯率損失(因匯率變動引起的相關損失)、因貴金屬價格變動引起的相關損失、貴金屬租賃合同出租人根據主合同約定行使相應權利所產生的交易費等費用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4條 保證期間
第4.1條 若主合同為借款合同或貴金屬租賃合同,則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或貴金屬租賃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宣布借款或貴金屬租賃提前到期的,則保證期間為借款或貴金屬租賃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第4.2條 若主合同為銀行承兌協議,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對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第4.3條 若主合同為開立擔保協議,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履行擔保義務之次日起三年。
第4.4條 若主合同為信用證開證協議/合同,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支付信用證項下款項之次日起三年。
第4.5條 若主合同為其他融資文件的,則保證期間自主合同確定的債權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其他股東提供反擔保的情況
2021年12月21日,馬來西亞盈趣少數股東Tan Phang Eyong與公司簽署了《反擔保保證協議》,Tan Phang Eyong以其個別所有或共同所有的、現在所有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按其對馬來西亞盈趣的持股比例(6.57%)向盈趣科技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并承擔相應保證責任,反擔保金額折合人民幣1,314萬元。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外提供的擔保總額為4.48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為9.32%,分別系:(1)公司為子公司盈趣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向工商銀行申請辦理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等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2.00億元。(2)公司為二級子公司蘇州盈塑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與工商銀行簽訂的本外幣借款合同等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承擔的債務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0.48億元。(3)公司為子公司馬來西亞盈趣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自貿試驗區分行申請辦理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等提供最高額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人民幣2.00億元。
除上述擔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對外擔保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其他情形。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且不存在涉及訴訟的對外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之情形。
六、備查文件
1、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自貿試驗區分行簽署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2、公司與Tan Phang Eyong簽署的《反擔保保證協議》。
特此公告。
廈門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