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代碼:603690 證券簡稱:至純科技 公告編號:2021-148
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增資擴股引入戰略
投資者暨關聯交易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控股子公司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至微半導體(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至微科技”)擬通過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并進行部分股權轉讓。本次交易各方合計增資額為42,000萬元,股權轉讓涉及金額23,200萬元。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至微科技的股份比例為99.3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至微科技的股份比例為77.11%。本次交易的增資方之一上海芯晟至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為公司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0日披露的《關于控股子公司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122)和《關于控股子公司增資擴股引入戰略投資者暨關聯交易的補充公告》(公告編號:2021-124)。本次交易已經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開的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近日公司與交易各方簽署了相關協議,現將協議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協議簽訂方
(1) 深圳市遠致星火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遠致星火”)
(2) 中國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混改基金”)
(3) 國家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基金二期”)
(4)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紹興)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中芯聚源”)
(5) 上海半導體裝備材料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裝備材料基金”)
(6) 中青芯鑫鼎橡(上海)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芯鑫鼎橡”)
(7) 平潭溥博芯誠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溥博芯誠”)
(8) 上海芯晟至遠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芯晟至遠”)
(9) 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控股股東”或“至純科技”)
(10) 欣鎧電子科技(上海)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頎鎧電子”)
(11) 至微半導體(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至微半導體”)
展開全文(12) 蔣淵(以下簡稱“實際控制人”)
(13) 合肥至微半導體有限公司
(14) 合肥至微微電子有限公司
(15) 上海礪致科技有限公司
(16) 日本至純株式會社
(17) 江蘇啟微半導體設備有限公司
(18) 臺灣至微半導體有限公司
以上(1)-(8)合稱“投資人”, (9)-(10)合稱“現有股東”
二、本次交易安排
本次交易在至微半導體估值250,000萬元的基礎上,增資方以貨幣方式向至微半導體出資合計42,000萬元,同時遠致星火出資23,200萬元受讓至純科技持有至微半導體的對應本次增資后的7.95%的股權,原股東頎鎧電子無條件放棄優先購買權。
本次交易完成后至微半導體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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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款項支付
除遠致星火、芯晟至遠以外的其他投資人分兩期向至微半導體支付增資價款,每一期增資價款為各自全部增資價款的50%;遠致星火于第二期交割日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資價款。
芯晟至遠可在其他投資人第二期交割均完成之日起六個月內向至微半導體指定賬戶匯入約定的增資價款。如屆時芯晟至遠無法完成約定增資價款的支付,則其所持至微半導體的股權由本輪增資完成后的所有股東按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及本輪估值行使優先購買權進行收購。如無任一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經其他股東協商一致同意后,將其份額注銷并辦理相應的減資手續。芯晟至遠足額繳付全部出資前,按其實繳出資額享有并行使股東權利。
四、工商變更登記
在交割日當日,至微半導體應向投資人簽發出資確認/出資證明書、更新股東名冊并向投資人提供股東名冊副本,并向登記管理機構提交體現本次投資的工商變更登記申請。至微半導體應當在第一期交割日后盡快(但最晚不遲于第一期交割日后30個工作日內或各方另行同意的其他時間)辦理完畢本次投資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含新公司章程)、稅務變更登記等事宜,并向投資人提供變更后的營業執照的真實完整復印件。
自本次投資第一期交割日起,如至微半導體未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本次交易所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至微半導體及現有股東應連帶向五方投資人支付按照該投資人增資價款的萬分之五(單利)的標準計算的逾期違約金。
五、賠償責任
1、對投資人的賠償責任
若發生以下事由導致投資人及其關聯方或投資人指定的其他受償人士(合稱“受償方”)遭受損失(包括由該等事由產生的直接責任、損害責任、索賠、費用和開銷(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等),則無論本協議項下的交割是否發生,違約的公司方(指至微半導體、實際控制人及現有股東,下同)應向受償方補償和賠償所有該等損失:
公司方在本協議下的任何聲明、陳述、保證不實或有重大遺漏,或違反其在該條項下作出的任何聲明、陳述、保證;或
公司方未履行或未適當履行其在本協議、股東協議、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交易文件項下的任何承諾、義務或未遵守本協議、股東協議、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交易文件項下的任何其他規定。
2、特別賠償或補償
無論本協議是否存在相反規定,或相關聲明和保證是否存在有效期限制、或對此投資方或其關聯方知情,對于因下列事項造成受償方在交割后受到任何損失(包括由該等事由產生的直接責任、損害、索賠、費用、可得利益損失和開銷(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等),公司方應全額賠償受償方,或根據受償方的選擇由公司方(但至微集團(指至微半導體及其下屬子公司,下同)除外)對至微集團因此遭受的損失進行全額補償,或由該等公司方(至微集團除外)將其應支付給至微集團的補償金中按投資人屆時在公司持有的股權/股份比例計算出的部分直接支付給投資人作為賠償。公司方應對前述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至微集團在交割日前存在的合法合規問題導致的任何至微集團遭受的重大處罰、罰款、損失和損害;
至微集團任何產生于或源于交割日或之前的并且未在三年財務報表中披露或由公司另行書面披露的貸款、債務、負債、擔保和其他或有債務;
公司方違反其向投資人作出合法合規相關的特別聲明和承諾;
公司就交割日或之前的行為或事件而直接導致的重大訴訟、仲裁、行政調查或其他行政、司法程序或處罰,并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
六、投資退出
若滿足退出條件,任一投資人有權按照協議條款的約定自主選擇退出方式。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協議經各方簽署并蓋章后于本協議文首所載簽字日期生效。
2、協議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在交割日前,各方書面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如交割無法在本協議簽署日起60個工作日內或各方協商一致認可的其他日期完成,任一投資人有權提前至少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協議,并于通知中載明協議解除的生效日期。為免歧義,該等解除不影響本協議其他各方的協議效力;
在交割日前,若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其他方與相關違約方終止本協議,并根據本協議的規定要求違約方補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或損害;
后續公司將依據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603690 證券簡稱:至純科技 公告編號:2021-149
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為子公司擔保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合肥至微半導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至微”)。
● 本次擔保金額及累計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本次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至微向銀行申請貸款事宜,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龍門支行簽訂了《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本次公司為合肥至微提供擔保金額為20,000萬元人民幣,此前已實際為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余額合計為16,256萬元,截至目前累計為其提供擔保余額為36,256萬元。本次擔保事項后的累計擔保金額,均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范圍內。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經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2021年度為全資子公司申請授信提供總額不超過6億元的擔保、為控股子公司申請授信提供總額不超過4.5億元的擔保。詳情請見公司分別于2021年4月30日和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披露的《關于2021年度新增授信及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60)和《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077)。
近日,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合肥至微向銀行申請貸款事宜,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龍門支行簽訂了《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本次公司為合肥至微提供擔保金額為20,000萬元人民幣,此前已實際為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余額合計為16,256萬元,截至目前累計為其提供擔保余額為36,256萬元。本次擔保事項后的累計擔保金額,均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范圍內。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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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數據系系統集成2020年度財務數據,以上數據已經審計。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1、合同簽署人
保證人: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龍門支行
債務人:合肥至微半導體有限公司
2、擔保額度: 20,000.00萬元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擔保范圍:主合同項下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復利、違約金、賠償金、債權人為實現債權、擔保權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包括違約相關的費用)。
5、保證期間:自具體授信業務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受信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規定或具體授信業務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時間發生而導致債務提前到期,保證期間為債務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證人同意,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主合同或對主合同進行任何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延長債務履行期限或增加債權本金金額),均無需通知保證人,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四、履行的相關程序
本次擔保事項已經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詳見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1-077)。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擔保后,公司實際對外擔保總額為89,689萬元人民幣,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的28.54%。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對全資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擔保對象提供擔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純潔凈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