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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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投資需求,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21年12月20日起取消本基金的申購及轉換轉入業務上限。投資者辦理本基金具體業務的流程、規則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請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及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如有疑問,請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了解、獲取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聽取銷售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基金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
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新增代銷機構的
公告
自2021年12月20日起,投資者可在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贏通平臺辦理本公司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業務,在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等20家銷售機構辦理本公司旗下部分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申購業務,各基金業務開放情況及業務辦理狀態遵循其具體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 基金及新增上線代銷機構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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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基金處于封閉運作期、尚未開放、暫停辦理對應業務或對其進行限制的,請遵照相關公告執行。投資者在各銷售機構辦理對應基金相關業務的數額限制、規則、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請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說明書或其更新、本公司發布的相關公告及各銷售機構的有關規定。銷售機構的業務辦理狀況亦請遵循其各自規定執行。
展開全文二、 咨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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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關信息。
本公司旗下開放式基金的代銷機構已在本公司網站公示,投資者可登錄查詢。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者在投資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聽取銷售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基金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
華夏30天滾動持有短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新增發售機構的公告
根據華夏30天滾動持有短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簡稱:華夏30天滾動短債債券發起式,A類基金份額代碼:014517,C類基金份額代碼:014518,以下簡稱“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的規定,本基金自2021年12月20日起公開發售。本基金首次募集總規模上限為人民幣80億元(即確認的有效認購金額,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確認”的方式對上述規模限制進行控制。
自2021年12月20日起,投資者可在以下73家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認購業務。銷售機構可支持辦理認購的份額類別以及具體業務辦理流程、規則等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銷售機構的業務辦理狀況亦請遵循其各自規定執行。本基金發售機構已在本公司官網公示,投資者可登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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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關信息。
風險提示: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定30天的滾動運作期,每個運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可提出贖回申請。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當期運作期到期日未申請贖回,則自該運作期到期日下一日起該基金份額進入下一個運作期。
本基金名稱為華夏30天滾動持有短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但是由于周末、法定節假日等原因,每份基金份額的實際運作期期限或有不同,可能長于或短于30天。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和產品特性,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了解產品情況、聽取銷售機構適當性匹配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基金具體風險評級結果以銷售機構提供的評級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