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16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5號新盛大廈B座6層605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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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采用現場會議、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的方式召開。公司董事長魏慶華先生主持會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公司董事張軍先生、周亮先生因臨時公務未能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3人,公司監事張威先生、葉淑玉女士和杜彬先生因臨時公務未能出席會議;
3、公司董事會秘書張鋒先生出席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此外,公司聘請的律師相關人員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本次股東大會的監票人由公司股東代表、監事、法律顧問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的見證律師工作人員共同擔任。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申請設立資管子公司并相應調整公司經營范圍、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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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開全文本議案為特別決議案,同意票數超過2/3,本議案獲通過。
2、議案名稱:《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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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議案為特別決議案,同意票數超過2/3,本議案獲通過。
3、議案名稱:《關于修訂〈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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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議案為特別決議案,同意票數超過2/3,本議案獲通過。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步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投資者可查閱。
4、議案名稱:《關于選舉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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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議案為普通決議案,同意票數超過1/2,本議案獲通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同意公司董事會人數由12人增加至15人。本次股東大會選舉賴觀榮先生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其任期自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獨立董事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股東大會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在賴觀榮先生正式擔任獨立董事后與其簽訂董事聘任協議。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5、《關于選舉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會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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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東大會選舉楊暉先生、張慶云女士為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其任期自股東大會選舉其擔任非獨立董事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股東大會同意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在楊暉先生和張慶云女士正式擔任董事后與其簽訂董事聘任協議。
(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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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1-3為特別決議案,經出席本次大會的有表決權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律師:林雅娜、徐雪樺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關于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