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21年12月14日;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會議召開地點: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中韓街道株洲路20號海信創智谷A座2502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余宇。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山東龍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參加會議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3人,代表股份488,600,3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5.2988%。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484,634,7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4.9311%。
3、網絡投票情況
展開全文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3,965,6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3677%。
4、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9人,代表股份56,324,3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2219%。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52,358,7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8542%。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3,965,6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3677%。
5、公司股東及代理人,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北京市中倫(青島)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采取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審議并通過以下議案,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通過了《關于擬變更公司名稱、證券簡稱及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488,598,4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96%;反對1,9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56,322,4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對1,9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3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同意票占出席會議股東(包括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中倫(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現場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
公司202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及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山東龍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青島)律師事務所關于山東龍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龍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