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13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中山市三角鎮高平工業區88號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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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李永勝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其中副董事長李永強先生、董事李銘浚先生、獨立董事梁穆春女士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訊方式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監事長陳素蓉女士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訊方式出席本次會議);
3、董事會秘書林海先生出席了本次會議;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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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補選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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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3、關于增補公司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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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關于增補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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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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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會議的議案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和累計投票議案。議案1為特別決議,已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通過;其余議案均為普通決議事項,已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競天公誠(深圳)律師事務所
律師:林文博、謝美婷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方式、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廣東依頓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