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于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問函》(上證公函【2021】2862號,以下簡稱“《問詢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134)。
公司收到《問詢函》后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部門對《問詢函》中所述問題進行逐項落實和回復,為確保回復內容的準確與完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發布了《關于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136)、2021年11月23日發布了《關于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138)、2021年11月30日發布了《關于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140)、2021年12月7日發布了《關于延期回復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問詢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1-1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問詢函》部分事項仍需進一步補充、核實和完善,為確保回復內容及后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再次申請延期5個交易日內回復《問詢函》。在延期回復期間,公司將繼續協調推進《問詢函》回復工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商贏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