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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輝隆農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1年11月16日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公司關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現將公司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情況
(一)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開的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關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利潤分配方案為:公司擬以實施2021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股權登記日當日的可參與分配的股本數量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2元(含稅),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后年度。
(二)自分配方案首次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總股本因定向可轉換債券轉股增加8,113,590股。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實施時總股本為953,992,980股,分配比例無需調整。目前,公司定向可轉換債券全部轉股完成。
(三)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距離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953,992,98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人民幣2元(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4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2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1年12月8日,除權除息日為:2021年12月9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1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展開全文(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21年12月9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二)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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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1年11月30日至登記日:2021年12月8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擔。
六、咨詢機構
咨詢機構:公司證券投資部
咨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門路1777號輝隆大廈
咨詢聯系人:董慶、徐敏
咨詢電話:0551-62634360
傳真電話:0551-62655720
七、備查文件
(一)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公司有關利潤分配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二)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三)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安徽輝隆農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