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青島森麒麟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使用額度不超過70,000萬元人民幣的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購買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流動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協定存款等),使用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之內,在上述額度和期限范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公司獨立董事和保薦機構均就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發布的《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1)。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就近日使用部分暫時閑置的可轉債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現金管理的基本情況
■
二、投資風險及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1、公司本次現金管理所投資的產品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所發行的流動性好、安全性高的產品,具有投資風險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點。但由于影響金融市場的因素眾多,本次投資不排除金融市場極端變化導致的不利影響。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選擇低風險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不得用于其他證券投資,不購買股票及其衍生品和無擔保債券為投資標的銀行理財產品等。
2、公司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或存款類產品投向,在上述產品投資期間,公司將與相關金融機構保持密切聯系,及時跟蹤資金的運作情況,加強風險控制和監督,嚴格控制資金的安全。
3、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辦理募集資金現金管理業務。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和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同時,通過適度的現金管理,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不存在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互抵觸的情形,同時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公司可轉債募集資金現金管理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除此次現金管理外,公司在前十二個月內,不存在使用可轉債募集資金進行閑置募集資金現金管理的情形。
五、備查文件
1、本次購買結構性存款的相關認購資料。
特此公告。
青島森麒麟輪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