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泰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總法律顧問王勁東先生發來的《股票減持計劃告知函》。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2017]9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減持規定,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減持股東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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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減持計劃的具體內容
(一)本次減持計劃的具體安排
1、擬減持原因:股東自身資金需求;
2.股份數量、比例、減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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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計劃減持股份來源:安泰科技在2008年對包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董事會認為需要以此方式激勵的其他人員共計109人,進行股票期權激勵兩次行權所得股票。
4、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減持期間將遵守窗口期限制買賣股票等相關規定);
5、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6、計劃減持期間,公司若實施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股等股份變動
事項,則上述股東計劃減持股份數及比例將相應進行調整。
三、計劃減持股份的股東相關承諾及規定
王勁東先生作為公司總法律顧問,依據相關規定,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 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勁東先生嚴格履行上述承諾。本次擬減持股份不存在違反其股份鎖定承諾的情況,后續將繼續嚴格遵守減持規則的相關規定。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2、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具有不確定性,減持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3、本次減持計劃未違反《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4、公司將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及有關規定要求,將及時披露本減持計劃的減持進展情況公告。
五、備查文件
王勁東先生出具的《股票減持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