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4:30
網絡投票時間為:2021年11月26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公司六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陳宏偉先生
6、本次大會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的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522,687,60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6.8629%。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決權股份500,526,92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5.3000%。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5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22,160,68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5629%。
展開全文4、中小投資者出席情況
參加投票的中小投資者共16名(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1名,參加網絡投票的15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23,489,78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656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出席了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列席會議。
二、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提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對全資子、孫公司提供擔保事項的議案》。
該議案為特別決議,已獲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為:同意522,641,30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11%;反對46,2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88%;棄權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張瑩、龐穎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結論意見為:滄州明珠公司本次會議的通知和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等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會議的召集人和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以及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一)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關于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