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連帶責任。
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發的《關于對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21】第398號] (以下簡稱《關注函》),要求公司對相關問題作出說明,并于2021年11月26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同時抄送派出機構并對外披露。
收到《關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關注函的回復工作,對涉及的問題進行落實和核查。鑒于關注函中部分事項尚需公司內外部進一步核實,公司預計無法按期完成關注函的全部回復工作。為確保回復內容及后續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遲至2021年12月1日前回復關注函并對外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內容為準,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