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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網上怎么買東西

   日期:2023-10-07     瀏覽:46    評論:0    
核心提示: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86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

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86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14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出,會議于2021年10月20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會議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5名,實際出席董事5名,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董事長勵民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確定以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00元(含稅)。上述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實施完畢。

根據《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的相關規定,若激勵對象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公司董事會同意對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行權價格和回購價格進行調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63.00元/份調整為62.50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31.50元/股調整為31.00元/股;預留授予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66.28元/份調整為65.78元/份;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33.14元/股調整為32.64元/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8)。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審議通過《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有3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對象條件,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同意注銷上述3名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合計14,000份,并回購注銷該3名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32.64元/股。

展開全文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9)。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三)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及《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二次修訂稿)》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現認為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為148名,擬行權數量為56.25萬份,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占已獲授股票期權比例為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49名,擬解除限售數量為107.94萬股,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占已獲授限制性股票比例為30%。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90)。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22日

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88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

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現對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審議程序

1、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事項的議案。

3、2020年9月4日,公司對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時間為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間公司監事會未接到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司本次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公示期滿后,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了《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等相關事項的議案,并披露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以及《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手續。首次實際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187.50萬份,行權價格為 63.00元/份,首次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59.80萬股,授予價格為31.50元/股。

7、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預留權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預留部分權益的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8、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預留權益的授予登記手續。預留實際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25.20萬份,行權價格為66.28元/份,預留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92.90萬股,授予價格為33.14元/股。

9、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權益失效的公告》。鑒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的21.40萬份股票期權自激勵計劃經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超過12個月未明確激勵對象,預留權益已經失效。

10、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及《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說明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確定以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00元(含稅)。上述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實施完畢。

根據《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的相關規定,若激勵對象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應對行權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公司對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行權價格和回購價格進行調整,將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63.00元/份調整為62.50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31.50元/股調整為31.00元/股;預留授予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由66.28元/份調整為65.78元/份;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33.14元/股調整為32.64元/股。

三、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本次調整公司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四、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根據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及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本次調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且本次調整已取得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一致同意本次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事項。

五、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鑒于公司2020年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實施完畢,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及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對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調整,調整程序合法合規。監事會同意本次對公司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本次調整的價格符合《管理辦法》及《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22日

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89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注銷

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

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為14,000份;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8,000股。

● 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32.64元/股。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同意對預留部分3名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注銷其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合計14,000份,并回購注銷其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8,000股。現對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程序

1、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事項的議案。

3、2020年9月4日,公司對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時間為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間公司監事會未接到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司本次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公示期滿后,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了《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等相關事項的議案,并披露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以及《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手續。首次實際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187.50萬份,行權價格為 63.00元/份,首次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59.80萬股,授予價格為31.50元/股。

7、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預留權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預留部分權益的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8、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預留權益的授予登記手續。預留實際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25.20萬份,行權價格為66.28元/份,預留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92.90萬股,授予價格為33.14元/股。

9、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權益失效的公告》。鑒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的21.40萬份股票期權自激勵計劃經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超過12個月未明確激勵對象,預留權益已經失效。

10、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及《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本次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相關說明

(一)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據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之“第八章 公司/激勵對象發生異動的處理”之“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生變化”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因辭職、公司裁員、被公司辭退、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雇傭協議而不在公司擔任相關職務,董事會可以決定對激勵對象根據本激勵計劃在情況發生之日,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及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權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權由公司注銷,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價格回購注銷。”

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3名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董事會審議決定取消上述激勵對象資格并注銷其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并回購注銷其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數量

公司擬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注銷

上述3名激勵對象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合計14,000份,并回購其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8,000股。

(三)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價格及資金來源

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公司擬對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行權價格和回購價格進行調整。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確定以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00元(含稅)。上述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實施完畢。

根據《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方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31.50元/股調整為31.00元/股;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由33.14元/股調整為32.64元/股。

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需資金均來源于公司自有資金。

三、本次回購注銷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以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以回購注銷事項完成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結構表為準。

四、本次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等相關規定,且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五、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及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辦法管理辦法》及《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等相關規定,表決程序合法、合規。

我們一致同意對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3名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14,000份進行注銷,并對其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進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32.64元/股。

六、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鑒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有3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本次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對上述3名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14,000份進行注銷,并對該3名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進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32.64元/股。

七、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本次注銷原因、數量、價格的確定均符合《管理辦法》及《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22日

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87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 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的會議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14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會議于2021年10月20日在公司會議室以通訊會議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方賽鴻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鑒于公司2020年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2日實施完畢,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及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對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調整,調整程序合法合規。監事會同意本次對公司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8)。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鑒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有3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本次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對上述3名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14,000份進行注銷,并對該3名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000股進行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為32.64元/股。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9)。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為148名,擬行權數量為56.25萬份,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占已獲授股票期權比例為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49名,擬解除限售數量為107.94萬股,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占已獲授限制性股票比例為30%。本次行權及解除限售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及《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二次修訂稿)》中規定的行權或解除限售相關條件,激勵對象符合可行權及可解除限售的資格條件,其作為本次可行權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權的行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90)。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1年10月22日

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90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

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符合股票期權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48人;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49人。

● 限制性股票擬解除限售數量:107.94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26%。

● 股票期權擬行權數量:56.25萬份,行權價格為62.50元/份。

● 行權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股票。

● 本次股票期權行權與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關機構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行權和解除限售。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現對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審議程序

1、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福州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了相關核查意見。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及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事項的議案。

3、2020年9月4日,公司對激勵對象名單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公示時間為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間公司監事會未接到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司本次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公示期滿后,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了《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等相關事項的議案,并披露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以及《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6、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手續。首次實際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187.50萬份,行權價格為 63.00元/份,首次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59.80萬股,授予價格為31.50元/股。

7、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四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預留權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授予預留部分權益的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8、2021年3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預留權益的授予登記手續。預留實際授予股票期權數量為25.20萬份,行權價格為66.28元/份,預留實際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為92.90萬股,授予價格為33.14元/股。

9、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權益失效的公告》。鑒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預留的21.40萬份股票期權自激勵計劃經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超過12個月未明確激勵對象,預留權益已經失效。

10、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權價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及《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

(二)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情況

1、股票期權授予情況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二、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說明

根據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等待期為自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為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個月。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為自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 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2020年 9月21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日為2020年11月6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第一個等待期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限售期即將屆滿。

綜上所述,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均已成就。根據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行權和解除限售安排,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行權數量及解除限售數量分別占已獲授股票期權和占已獲授限制性股票比例為30%,同意為符合條件的148名激勵對象辦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行權的相關手續,此次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合計56.25萬份;為符合條件的149名激勵對象辦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關手續,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合計107.94萬股。

三、本次行權及解除限售的具體情況

(一)本次股票期權行權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0年9月21日

2、行權數量:56.25萬份

若激勵對象在行權前公司有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股票期權數量將進行相應的調整。

3、行權人數:148人

4、行權價格:62.50元/份

若激勵對象在行權前有派息、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配股或縮股等事項,行權價格將進行相應的調整。

5、行權方式:自主行權,已聘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自主行權主辦券商

6、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股票

7、行權安排:自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行權所得股票可于行權日(T日)后的第二個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勵對象名單及行權情況

注:實際行權數量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為準。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體情況

1、授予日:2020年9月21日

2、解除限售數量:107.94萬股,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26%

3、解除限售人數:149人

4、激勵對象名單及解除限售情況

四、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核查意見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是否成就情況及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為148名,行權數量為56.25萬份;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49名,解除限售數量為107.94萬股。本次可行權及解除限售激勵對象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 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等有關規定,可行權及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的資格合法、有效。

五、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的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為148名,擬行權數量為56.25萬份,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占已獲授股票期權比例為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49名,擬解除限售數量為107.94萬股,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占已獲授限制性股票比例為30%。本次行權及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辦法管理辦法》及《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等相關規定,表決程序合法合規。我們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權的行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六、監事會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權條件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為148名,擬行權數量為56.25萬份,第一個行權期可行權數量占已獲授股票期權比例為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為149名,擬解除限售數量為107.94萬股,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數量占已獲授限制性股票比例為30%。本次行權及解除限售符合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及《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二次修訂稿)》中規定的行權或解除限售相關條件,激勵對象符合可行權及可解除限售的資格條件,其作為本次可行權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權的行權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公司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條件已經成就,符合《管理辦法》及《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 10月22日

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91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注銷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因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和回購注銷部分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有3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二次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取消上述激勵對象資格并回購注銷其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28,000股。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將由416,807,000股減至416,779,000股;公司注冊資本也將相應由416,807,000元減少為416,779,0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將導致注冊資本減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特此通知債權人,債權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本次回購注銷將按法定程序繼續實施。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應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并隨附有關證明文件。

(一)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

1、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債權申報方式

1、申報登記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軟件大道89號軟件園A區18號樓

2、申報時間:2021年10月22日起45天內

3、聯系人:翁晶

4、聯系電話:0591-86252506(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5、傳真號碼:0591-86252506

特此公告。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22日

證券代碼:603893 證券簡稱:瑞芯微 公告編號:2021-092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0年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采用

自主行權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開的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1 年10月2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采用自主行權模式行權,主要安排如下:

1、行權期內,公司激勵對象在符合規定的有效期內可通過主辦券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自主進行申報行權

2、行權數量:56.25萬份

3、行權人數:148人

4、行權價格:62.50元/份

5、行權方式:自主行權

6、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股票

7、行權安排:自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權首次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行權所得股票可于行權日(T日)后的第二個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勵對象名單及行權情況:

注:實際行權數量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為準。

9、可行權日必須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間內行權: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個交易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10、公司將在定期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中或以臨時報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權激勵對象變化、股票期權重要參數調整情況、激勵對象自主行權情況以及公司股份變化情況等信息。

特此公告。

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22日

原文鏈接:http://www.lg5658.com/news/show-172861.html,轉載和復制請保留此鏈接。
以上就是關于瑞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網上怎么買東西全部的內容,關注我們,帶您了解更多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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