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票期權登記完成日:2021年10月19日
●股票期權授予數量:136.45萬份
●股票期權授予登記人數:85人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關規定,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所涉及權益的登記工作?,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8月8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3、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對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內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個人或組織對公司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實施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授權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并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人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議案》、《關于向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調整后)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
展開全文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票期權登記完成日:2021年10月19日
●股票期權授予數量:136.45萬份
●股票期權授予登記人數:85人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關規定,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所涉及權益的登記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8月8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出具了核查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3、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對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內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個人或組織對公司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開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上海盛劍環境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實施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獲得批準,董事會被授權確定本次激勵計劃的授予日/授權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并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內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人員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議案》、《關于向2021年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調整后)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查意見。